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重生七零飒妻归来 > 第777章 吴向东的亏欠
    中午的时候,吴向东从部队突然回来,恰巧遇到魏红在家,吃饭的功夫道:“今天二弟要过来,之前我跟你提过,家里住的地方不是很宽裕,你看……”</br>  “没事,我已经把房间收拾好了,二弟在这边就住两天,我让国泰跟民安先去我妈那边住两天,等二弟走了再回来一样。</br>  前几天吴向东就接到家里的电话,得知吴向西要跟着一块过来,吴向东就激动地拉着魏聊了半天他们兄弟小时候的事。</br>  魏红还真的很少见到吴向东这么絮叨,不过也能听得出来,吴向东对吴向西的愧疚。</br>  吴向东是真的愧疚。</br>  他是家里的老大,照顾爸妈弟弟妹妹应该是他这个当大哥该做的事。</br>  可自从他来了部队,家里的担子一下砸到了吴向西头上。</br>  “二弟这个人闷闷的,可他是真的很照顾家里。</br>  我当兵走的那一年,我们喝了酒,他拍着胸脯跟我保证,让我不要担心,说家里有他,让我在部队放心大胆地闯,如果闯不出名堂回家,他养我。”吴向东抹了一把脸。</br>  “那年向西也才十六岁,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可这么多年他对家里人尽心尽力,我刚当兵那一年,还收到过家里寄过来的腌肉,我这个当大哥的对他有愧。”</br>  魏红一直都知道吴家兄妹感情好。</br>  只是一直很少有人提起吴向西。</br>  回到家里,吴向西也是存在感最低的一个,可就是他默默地照顾家里人。</br>  就是因为有他在背后撑着,家里其他的人才能去做自己想做的事。</br>  老三去当学徒,老四吊儿郎当,月月也能读书。</br>  这背后如果缺了吴向西,他们怕是都实现不了。</br>  “你知道吗?我们家向西也有自己的理想,当年他也想当兵的,只不过家里已经有我进了部队,他不想爸妈日夜担心,也不能撇下年幼的妹妹没人照顾,他选择了在家里帮着爸妈干活赚工分。”</br>  这事吴向东谁都没说。</br>  当初他征兵的时候报名,实际吴向西也去了报名的现场,只不过最后看到吴向东被录取,他自然撕掉了报名表。</br>  魏红认真地当个聆听着,也感叹吴向西对家里的付出。</br>  所以第二天她收拾东西的时候准备的也特别齐全,甚至还给吴向西买了一套换洗的衣服。biqubao.com</br>  吴向东去屋里看了一眼,自然也看到魏红准备的东西,心里非常感动。</br>  一把将人抱在怀里,“媳妇儿,谢谢你!能娶到你是我的福气!”</br>  魏红拍了拍他的后背,“我也是吴家人,向西也是我二弟,再这么说就太见外了!”</br>  吴向东亲了亲自家媳妇儿的脸,“媳妇儿……媳妇儿……”</br>  越亲越热,吴向东本就不是多会说热乎话的人,糙汉子一个,干脆把感激跟感动体现在实际行动上。</br>  魏红挣扎了两下也就由着自家男人,平时家里有陆苗跟三个孩子,还真没她两口子啥事。</br>  难得家里孩子都不在,还不兴他们放肆一回。</br>  然后感受到媳妇儿的顺从,吴向东就更不客气了。</br>  轻飘飘把人抱起来,进了里屋的炕上。</br>  等吴向东心满意足伺候完媳妇儿,脸上揉得都能滴出水来,“媳妇儿,你先躺会儿,我先回部队了!”</br>  “嗯,你去吧!”听见关门声,魏红也就缓了会儿,赶紧起床开窗,再将晾晒过的被褥抱进屋里铺床。</br>  今天早上就去买了排骨,大骨头棒子也加了一根,这玩意儿上头的肉少,不过熬出弄汤,下个面条绝美。</br>  昨天谭城就去接月月,今天应该一块回来,正好接过家里兄妹几个吃顿饭。</br>  赶紧去后院下面的菜地薅几把青菜,过去的时候,恰巧碰到过来弄菜的春花嫂子。</br>  “嫂子,你也过来弄菜啊!”魏红笑着跟人打招呼。</br>  这后面的一片都是部队给分配下来的菜地。</br>  以前都光秃秃的,现在倒是一片绿意盎然,这可都是秋月的功劳。</br>  “是啊!你也过来弄菜?”春花嫂子接着道:“听我家那口子说,谭队去城里接秋月妹子了?”</br>  “嗯,昨天就该回来了,这不老家二弟也跟着一块过来,就在城里多待一天,这回趁着放假,秋月也能多待一段时间。”</br>  “哎呦那感情好,我这还以为秋月妹子去读了大学就不回这边了,现在人过来可太好了。”春花一拍大腿。</br>  “那我多弄点菜,等秋月妹子过来给她送过去。</br>  你说说她前脚离开部队,后脚谭队就把她那院子里的菜跟草莓都给分给我们,我家草莓还结了一茬呢!我家那两个皮猴子可高兴坏了,天天都往后院跑,后院的地都快踩瓷实了!”</br>  “嗯,谁说不是呢,我家国泰跟民安也没少跑。”魏红也跟着笑。</br>  秋月种的草莓秧也没分给外人,就被魏红陈春花跟许政委三家给包圆了。</br>  能吃上那么稀罕的水果,春花感激着呢。</br>  “我偷偷告诉你,别说家里皮猴子,就徐婶子家的闺女,也没少往后院跑嘞!”两个人说完就笑起来。</br>  “以前啊总感觉随军就是过苦日子,你也知道,我们全家就指望孩子爸那点津贴,还得往家里打钱,我还担心送大杨跟小杨到时候上学交不上学费,现在啊!我跟徐婶子一起做豆腐干生意,也能赚些家用。都不怎么花钱,吃用自己种的菜,我现在别提多满足了,这可多亏了秋月妹子。”</br>  “嗯,秋月这回可不光一个人来的,两个孩子也一起带过来了,能住好一段时间,有空就过去找她坐坐。”</br>  知道春花跟秋月关系好,魏红道。</br>  “真的?秋月真把小哥俩都带过来了!哎呦那小哥俩月子里都那么好看,现在指不定都成小金童了,那可得好好去看看。”</br>  两个人又闲聊了一阵,魏红就提着菜回去。</br>  想着家里来不少人,魏红做了个拍黄瓜,炒茄子,青椒炒肉,排骨土豆炖豆角,外加一个酸辣土豆丝。</br>  都是家常菜,不过魏红已经尽力做,不说色香味俱全,也已经是非常不错的菜。</br>  吴秋月他们经过一路颠簸,终于到了家属区。</br>  因为程晓薇以后也不一定能经常过来,钱子枫申请的也不是多大的院子,就一个三间屋的小院子。</br>  之前是有家属嫌弃院子破,直接换去了家属楼,这院子里才空下来,倒是便宜了他小子。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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