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重生七零飒妻归来 > 第1142章 守护他的公主
    “老大,这是怎么回事?”程婆子正在家里照看两个小孙子,就见温桃花被自家大儿子给提溜回来,脸上还顶着一个大大的巴掌印,一双眼睛又红又肿,看着格外狼狈。</br>  “妈,您都不知道她都干了什么蠢事,现在又得罪了柳姑娘,要是她再这么折腾下去,儿子这工作还不知道能干几天!”</br>  江奎说这话的时候特别的无力。</br>  别人的媳妇儿都盼着自家男人有出息,能干出一番事业,她可倒好,净给自己添乱。</br>  现在他在吴老板跟柳小七面前都落下不好的印象,以后别指望能往上升。</br>  江奎可不是没有野心的人。</br>  现在柳小七负责管理两个作坊,将来要是作坊再扩大,肯定会忙不过来,到时候作坊不能一日无主,那他还不就可以……</br>  江奎有这个心思,程婆子还能不了解自己儿子,自然也是乐意儿子上进。</br>  可这个温桃花却是个不着调的,净给儿子扯后腿。</br>  她都后悔死了。</br>  当初要不是家里太穷,温桃花这样的她是说什么都不会娶回家的。</br>  可惜现在后悔也晚了。</br>  离婚是不太现实了,毕竟她再怎么不是东西,也给老大生了两个孩子。</br>  “温桃花,你今天就去给柳姑娘道歉,不然,别怪我老婆子让老大把你送回温家。”</br>  温桃花听见自己婆婆的声音,就吓得一哆嗦。</br>  她是真怕自己这个婆婆。</br>  明明从来没打过她,可她就是怕。</br>  被婆婆那双犀利的眼睛盯着,就让她软了腿肚子,真是邪门。</br>  “妈,这明明就不是我的错,您都不知道江奎他竟然要因为那个小贱人,不跟我过了,我,我委屈……”</br>  “你委屈个屁,我要是个男人,我也厌烦你这样的媳妇儿,你也不动动猪脑子想想,就老大这样的,人家柳小七能看得上才怪了!</br>  滚滚滚,赶紧回屋去清清脑子,再敢让我听见你胡说八道就滚回温家,我们江家可要不起你这样的搅家精。”</br>  成天屁事不干,就盯着男人那一亩三分地。</br>  人家柳小七前途光明,还能傻着看上老大这个老男人!</br>  亏得温桃花能说得出口。</br>  江奎:“……”这是亲娘!吐槽起儿子来半点不手软。</br>  真不是程婆子埋汰自己的儿子,老大今年都三十好几的老男人了,人家柳小七才十七八的嫩得能掐出水的大姑娘,现在又有这么好的工作,管理两边的作坊,一个月的工资少说五六十块钱,人家想找什么样的没有!</br>  好说村里的小伙子,那就是镇上的城里的都有可能。</br>  老大家的倒是真敢想。</br>  温桃花被自己婆婆训斥一顿,就躲进屋里去挠墙去了。</br>  在屋里头骂完男人,又开始骂婆婆,婆婆骂完又改骂儿女,总之就觉得老江家没一个好人。</br>  可她又不然真的跑回娘家,只因为她太了解了,娘家那些也都不是什么好人。</br>  她要是回去,也只会被压着干活的命。</br>  温桃花拿婆家人一点办法都没有,等吴秋月回到家,已经饿得饥肠辘辘。</br>  她才猛然反应过来,好像只顾着忙活,都没顾得上吃饭。</br>  谭城见她回来,俏脸冻得通红就心疼的不行,赶紧给她盛了汤。</br>  “这个鸡汤你先喝几口暖暖胃。”鸡是他从后面的储藏室拿的,他看旁边还有菌子就给炖上了。</br>  家里有什么东西他从来不过问,不过他知道,自家媳妇儿是储存小能手,家里就没断过肉。</br>  吴秋月也是真饿了,喝了一碗汤,又吃了一小碗鸡肉,这才觉得胃里舒坦了。</br>  “这个鱼也不错,今天徐婶子给带回来的,我看着新鲜,就照着你以前的做法清蒸的,小哥俩吃了不少,你也赶紧吃点。”</br>  也不知道媳妇儿是什么喜好,竟然更喜欢嗦鱼头。</br>  虽说是件小事,谭城却记在了心里。</br>  可以说,只要关系到他媳妇儿的事,他都会记在心里。</br>  吴秋月就很感动。</br>  这种被人惦记,被人呵护着的滋味会让人上瘾。</br>  两夫妻吃完饭,一人抱一个,出门消消食。</br>  到了外面,咘咘壮壮都不想被抱着,反而滑到地上,一左一右牵着爸爸妈妈一起走。</br>  一会儿仰头看看妈妈,一会儿仰头看看爸爸,又低着头笑的可爱。</br>  可能觉得自己又长大的一步。</br>  小哥俩笑得别提多满足。</br>  “谭团,嫂子,出来走走啊?”</br>  “嗯!”</br>  路过的小战士跟谭城打招呼,谭城都会给出回应。</br>  “你看到没有,谭团有媳妇儿跟孩子在身边果然不一样了。”</br>  “没错,平常都是板着脸,真真是冷得要人命,现在呢?真是和煦了不少。</br>  就刚刚我还看着谭团对嫂子笑了!谭团居然还会笑,啧啧!”</br>  笑得那叫一个春心荡漾,看得人都起一层鸡皮疙瘩。</br>  “不过嫂子长得是真好看,我要是能娶回这么好看的媳妇儿,做梦都能笑醒。”</br>  “就你?!还是先回去照照镜子。”</br>  “好你个老六,你竟然敢笑话我,等着,我回家一准娶个天仙媳妇儿,羡慕死你们。”</br>  “切!朱老八,快洗洗做梦去吧,梦里啥都有。”</br>  几个人笑嘻嘻的走远了。</br>  吴秋月耳机惊人,谭城也耳聪目明,几人的话或近或远的传进两夫妻的耳中。</br>  吴秋月看着人笑着调侃,“谭团,不错嘛!”</br>  谭城:“承蒙媳妇儿不嫌弃。”</br>  相视而笑。</br>  “爸爸妈妈,好看!我们好看!”壮壮已经能连起来简单表达自己的意思,虽然不懂好看是什么意思,可他就喜欢跟爸爸妈妈待在一起。</br>  “哼哼!好看!”咘咘跟谭城绷着相似的脸,非常认真地点头。</br>  谭城稀罕地一把将壮壮抱起来。</br>  这边,咘咘也被吴秋月抱起来,点他的鼻尖,“你们倒是一点不谦虚。”</br>  “妈妈,好!”还反过来抓住吴秋月的手,要往嘴巴里塞。</br>  “小笨蛋,手可不能拿来吃。”吴秋月就给儿子慢慢又细致地科普了一下手脏不能吃这个问题。</br>  不要觉得小孩子不懂,就不解释不制止,其实你说得多了孩子都会听在心里,记在心里。</br>  有一些不好的习惯,也会慢慢改正过来,言传身教,绝对是个最好的老师。</br>  一家四口慢慢往回走,谭城抱着壮壮,跟在他们母子后面,像个英勇的骑士,在守护着属于他的公主,属于他的幸福。</br>  此刻,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的眼底是多么柔软。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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