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重生七零飒妻归来 > 第1307章 认真做事的人很可爱
    临走的时候,吴秋月特意看了一眼谭宁宁,确定她没被刚刚的消息影响,也就没再管。</br>  这孩子一直养在外头,现在被接回来,还是看着有些拘谨不安。</br>  不过多了谭小渔跟她笑闹,倒是效果还不错。</br>  接下来的时间,吴秋月就没那么忙碌,先是看了看京都这边的两家铺子,盘完了账,给店长发了工资跟提成。</br>  看到后面单独的一个账本,就挺诧异的。</br>  自从王珂来店里拿衣服,吴秋月就让店长单独给她做了个账本。</br>  还别说,才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一共来拿了八次衣服,而且一次比一次的销量多,从最初的六套衣服,到最近的一次一百套衣服,这个销售能力都让吴秋月震惊。</br>  原本她还想压着小方巾,等秋天的时候再增加出产,现在嘛。</br>  她决定将所有的店里都铺上小方巾的货。</br>  立马找赵子谦,将方巾的布料跟花色拿给他看。</br>  赵子谦蹙眉,有点为难。</br>  “这染色的技术不像咱们内地能做出来的,怕是得找别的厂合作。”赵子谦道。</br>  吴秋月冲他翻个白眼,“就这点技术还能被难到!”</br>  “小嫂子你还会染色?”</br>  “染色我不会,可我知道染色的步骤,就不知道你敢不敢尝试?”</br>  赵子谦爽朗一笑,“我有什么不敢的!这可是多少人求之不得的技术呢,我这巴不得小嫂子赶紧把技术教给我,也好让我的大华服装厂能更上一层。”</br>  自从开放后,赵子谦可不是在原地踏步。</br>  为了能让自己的服装厂自给自足,特意找人去了趟港城。</br>  不过他也不敢太大张旗鼓,毕竟谁知道什么时候社会风气又会改变!</br>  他可是有媳妇儿的人了,做事也不能不管不顾。</br>  好在得到的结果还不错,从港城偷学了一点技术上的改良,可惜,终究没办法跟真正的技术相比。</br>  毕竟每个厂都有它的根基。</br>  像纺织厂服装厂,都有独属于它的珍藏技术,没个十年八年甚至够硬的后台,这种技术又怎么能外泄。</br>  能偷学回这些技术,他都花了一大笔钱呢。</br>  能让小嫂子拿出来的染色技术,他就从来没怀疑过,真不要才是傻子。</br>  “行,我也不多要,就用之前教给你的纺织技术,加染色技术,一起给我加工两千条小方巾,有问题吗?”</br>  “没问题。”小嫂子给他的是能下蛋的金鸡,他回报这么点,绝对不是问题。</br>  “行,下午过来拿吧。”</br>  吴秋月说完就起身离开了。</br>  回到家里,先是将染布的技术详细地写下来,还特意将细节在上面标注出来,包括时间,染料的配比,等写好了,吴秋月就心无旁骛地开始忙翻译的事。</br>  这是最近从公公那边拿来的一本俄文资料,不厚,吴秋月翻译得很仔细也很小心,尽量做到准确。</br>  翻译了两个多小时,才只翻译了几张,吴秋月也不烦躁,只闭了闭眼睛,放松身体,舒缓一下那股紧绷感。</br>  下午,赵子谦不是一个人来了,还特意带了他们厂的技术骨干老马。</br>  赵子谦可不懂这些,直接将资料递给老马,老马拿过手,详细地看起来,越看眼睛瞪得越大。</br>  旁边吴秋月都有些担心老马那双眼睛掉地上,都快凸出来了。</br>  有点惊悚啊!</br>  “这,这里,这配比……哈哈哈!原来是这样,妙啊!简直太精妙了!老板!好东西!这真是好东西!”</br>  老马激动地抓起赵子谦的手,眼睛里还透着一丝癫狂。</br>  赵子谦察觉自己被一个老男人握住了手,一阵恶寒,赶紧将老马的手甩开。</br>  “那个……小嫂子别介意啊!老马他祖祖辈辈都跟布料打交代,碰到好的染色技术难免有些失控,失控,嘿嘿!”</br>  笑的脸上肌肉跟着抽搐,别提多尴尬。</br>  老马像根本没看到赵子谦表情,迫不及待道:“老板,你倒是赶紧谈啊!谈完了咱们也好赶紧回厂里。”</br>  他恨不得立马将这项技术实现出来,他觉得这种染色,像是宫里出来的,主要是太精湛了。</br>  配比的染料,多一分都不行,这个度绝对是经过成千上万次的验证才提炼出来的。</br>  赵子谦见老马跟有钉子扎屁股似的,就明白了,小嫂子拿出来的肯定是好东西。</br>  两千个小方巾,换个金鸡,他可是赚大发了。</br>  “行了,早就谈明白了,老马你先走吧。”</br>  “那行,你们再坐坐啊,吴秋月同志,我就先走了,对了,那个……我如果有不懂能来跟吴同志请教吗?”</br>  吴秋月觉得这小老头还挺可爱的,就跟那些一心致力于做研究的同志一样可爱。</br>  “可以。”</br>  “嗷!老板,我回厂里了!别忘记找人帮我送饭啊!”</br>  边说边走,还背着身跟赵子谦挥挥手,那兴冲冲的劲头,说小老头五十好几,谁信!</br>  吴秋月笑了笑,“你倒是找了个好师傅!”</br>  “那是!城哥可说过,我别的不行,来人的眼光从来不差。”</br>  “嗯,就是偶尔有点有眼无珠,要不是林舒姐就认定了你,我都想把人从你身边薅走。”</br>  赵子谦嘴角抽搐。</br>  “小嫂子你可真不客气,对了,明天就是钱子枫家小子的满月酒,钱爷爷打算摆两桌。”</br>  “嗯,知道,大后天你跟林舒姐也摆酒,我记着呢!肯定到。”</br>  赵子谦龇着牙就笑了,从怀里拿出一张请帖,“还是小嫂子懂我!”</br>  吴秋月瞪他一眼,然后赶紧让他走人。</br>  下午的功夫,吴秋月废了三个多小时才将那本不厚的俄文书翻译完。</br>  直接拿给谭耀辉。</br>  放在她手里一天,她都觉得不安全。</br>  谭耀辉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个密封的文件夹,“这是特级翻译师的题目,一个小时,开始吧。”</br>  吴秋月:“……”这是嫡亲的公公,可真是太随便了。</br>  吴秋月也不敢耽搁,赶紧地开干。</br>  时间一点一滴地过,还差十五分钟的时候,吴秋月停了笔。</br>  “好了!”</br>  “不再看看?”</br>  “不用了,我觉得这样就很好!”</br>  “行,你自己装好!等明天会有人来检测你的口译,别紧张好好准备。”谭耀辉道。</br>  “嗯,知道了爸!”早点结束也免得惦记。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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