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入骨宠婚:误惹天价老公(安之素叶澜成) > 第八百四十六章:我就要女儿
    一秒记住,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br>  第八百四十六章:我就要女儿</br>  “小姐你眼神真好,这是陶瓷哨子,要买吗?”老板是个中年女人,看着很面善,热情的招呼苏清晨。biqubao.com</br>  “我看看啊。”苏清晨捡了一个喜欢的图案小哨子,放在嘴边轻轻一吹,便有悦耳的哨声响了起来,清脆如风铃,不同于其他哨子那样刺耳。</br>  “这个好玩,我要买几个。”苏清晨对老板说道。</br>  老板欢喜道:“小姐你挑喜欢的,给你算便宜点。”</br>  苏清晨就挑了四五个图案别致的小哨子,唐越很自觉的付了钱。</br>  一个小时后,苏清晨满载而归,唐治远远就看见自家二少穿着高订西装,提着廉价塑料袋,忍不住就笑了起来,要不是怕二少削他,他肯定要拿手机把这一幕拍下来。</br>  回到了车上,苏清晨就开始整理自己的战利品,买了一大堆东西,大部分都是给小孩子的玩具,只有小部分是她自己喜欢的。</br>  车子送她回了酒店,下车前唐越忽然叫住了她:“不考虑送我一件东西吗?”</br>  苏清晨啊了声:“你喜欢什么?”</br>  这些东西都很廉价,她都不好意思送唐越。</br>  “哨子吧。”唐越说道:“下次我找不到你的时候就吹哨子,你听到了就能知道我在找你。”</br>  他觉得小哨子的意义很好,希望苏清晨能送他一个。</br>  苏清晨面红耳赤的随便丢了一个哨子给他就跑走了,上了电梯仿佛还听到了哨声。</br>  唐越从嘴边拿下了勺子,放在手里把玩,看着苏清晨荒落而逃的背影勾唇轻笑。</br>  “二少,我们走吗?”唐治见苏清晨进了电梯后问道。</br>  “走吧。”唐越把哨子收进了上衣口袋里,顺口又道:“我的手表被偷了,回头去找找。”</br>  唐治:……</br>  他可不觉得有小偷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偷走二少的手表,肯定是二少不想搅了苏清晨逛街的兴致,才明知道有人偷了他的手表不声张的。</br>  昏君啊!</br>  唐治很心累,这不是增加他的工作量吗?</br>  等明天他找到了那个小偷,定要好好教训教训,胆子也忒肥了,连唐家二少的手表都敢偷,穷疯了吗,有命偷,你有命花吗。</br>  苏清晨上了楼,没有先回自己的房间,而是先去找了郑谦,她把自己要表演滑雪的事情告诉了郑谦,郑谦毫无意外的炸了,坚决不同意她选这么危险的项目。</br>  “我是来通知你的,这件事我只告诉你一个人,记得保密。今晚的意外,我不想再出现第二次。”苏清晨不管郑谦的炸毛和反对。</br>  郑谦:……</br>  “还有一件事你准备一下。”苏清晨说完滑雪的事后又道。</br>  郑谦心累的道:“你说,什么事?”</br>  “我记得当初你和乐童签的是五年的经纪人合约,快到期了吧。等到期了,就不要续约了,把她转给其他经纪人吧。”苏清晨说道。</br>  郑谦眼睛一亮:“我的小祖宗,你终于想通了啊。”</br>  “不是想通了,只是觉得我和她之间没有做朋友的缘分了,再处下去就要变成仇人了,那不如就此分道扬镳,以后见了面还能心平气和的打声招呼。”苏清晨道。</br>  郑谦听出了她的意思,叹气道:“行吧,你对她也算是仁至义尽了,她若懂得感激,以后还是朋友。不然,就当你这些年的善心都喂狗了吧。”</br>  苏清晨笑了笑:“你明白我的意思就行,明天我睡醒就走了。你自己想办法帮我瞒住其他人,合约的事,等比赛结束了再说。”</br>  郑谦比了一个OK的手势,叮嘱道:“自己一切小心,比赛很重要,你的小命更重要。”</br>  苏清晨嗯了声,从郑谦房间离开,回到了自己的房间。</br>  一夜无话。</br>  翌日,苏清晨睡到了日上三竿,她起来的时候,姜乐童已经被郑谦安排去练琴了,其他人也被郑谦暂时放假,要么还在房间睡觉,要么已经出去玩了。</br>  苏清晨起来洗漱完就给唐治打了电话,告诉他自己已经起来了,让他过来送自己去滑雪场。挂了电话后就开始收拾东西,简单的收拾了几件衣服和护肤品。</br>  之后她又给安之素发了微信,让她加急给自己寄一身衣服过来,说明了自己的要求,务必要三天内寄到纽约。</br>  安之素就回了她两个字:放心。</br>  回复完苏清晨的微信,安之素就把小宝交给了保姆,自己回了卧室,对叶澜成说道:“明天早上我出去一趟,你让老九看一下明天飞往纽约的航班最早是几点的,我要给清晨捎套衣服过去。”</br>  “什么衣服她在纽约不能买?”叶澜成低头翻书,头也不抬的问道。</br>  “汉服,纽约又没有卖的。”安之素道。</br>  叶澜成疑惑:“她要汉服做什么?”</br>  “肯定有她的用处,要的挺急的,我明天一早就去给她买,你在家带大宝二宝。”安之素说着就打算去浴室洗漱。</br>  “我明天一早有个会。”叶澜成实力拒绝带儿子。</br>  安之素呵呵:“我信了你的邪,高旗已经把你的日程表发给我了,你明天早上连内部会议都没有。”</br>  叶澜成:……</br>  叶澜成磨牙,他要扣高旗一个月的奖金!</br>  他讨厌儿子。</br>  安之素搞定了老公就去浴室了,没一会浴室里就传来哗啦啦的水声,叶澜成的眸光闪烁了两下,放下了正在看的书,蹑手蹑脚去了浴室。</br>  安之素正在淋浴房里冲澡,突然被人从背后抱住吓了一跳,要不是抱她的双手是她熟悉的,她都要抄起沐浴露砸叶澜成的脑袋了。</br>  “你干嘛吓我?”安之素在他手背上不满的拍了一下。</br>  叶澜成的唇凑到了她耳垂,轻轻的舔了一下,惹的安之素全身颤栗。</br>  “之素,我想要个女儿。”</br>  他的声音带着蛊惑,让安之素差点缴械投降。</br>  “你、你别胡闹。快点出去,把你衣服都弄湿了。”</br>  “早就湿了。”叶澜成的唇移到了她唇上:“生个女儿好不好?”</br>  安之素的脑子嗡嗡的,紧紧的靠着他的怀抱,能清晰的感觉到他身体的变化,那变化令她腿软。</br>  “不、不行,我可不想再、再怀孕。”虽然脑子被蛊惑的不清楚了,可安之素还能守住心里的底线。</br>  “那以后生吗?”叶澜成磨蹭着她:“我想要女儿。”</br>  安之素倒抽了一口冷气:“别动!”</br>  要命,两人连孩子都生了,安之素对他的诱惑还是难以抵抗。</br>  “医生说你恢复的很好,已经可以了。”叶澜成低声蛊惑,他的声音很轻,都被水流声盖住了,可安之素还是清晰的听清了。</br>  于是,她投降了,她在叶澜成面前,根本没有胜利过。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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