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入骨宠婚:误惹天价老公(安之素叶澜成) > 第一千零七十七章 共赴红尘,相伴余生
    江腾和十一的婚期如期而至,这天刚好是夏至,天气不冷不热,天空万里都是晴空,婚礼在一座城堡里举行,按照江腾的意思,布置的梦幻又浪漫,像迪士尼乐园。</br>  江少校结婚,想来参加婚礼的人数不胜数,可江腾并没有广发邀请函,只邀请了军部的领导和战友,以及自己的亲朋好友,其他的裙带关系则能避就避,但饶是这样,婚礼现场也颇有一种人山人海的视觉。</br>  这一次连唐简和唐越兄弟二人都特意携妻女回来参加婚礼了,苏清晨和宋佳人一后一前生了孩子,她也生了一个女儿,取名唐心甜,小名甜甜,人如其名,是一个非常小甜心的宝宝。</br>  艾玛和萧睿也带着萧恩回来了,大宝二宝和苏麟都已经很久没见萧恩了,四个小萝卜头开心坏了,扎在一起玩闹,也不需要大人们照顾,小萧恩身为大哥就非常会照顾弟弟们。</br>  婚礼在大家期待的目光中开始了,十一挽着张绍英的胳膊出现,张绍英今天一身戎装,格外的隆重和正式,一如他今天的心情,即将隆重又正式的把女儿交给她心爱的男人。</br>  新娘的出现令所有人的目光都汇聚在了她的身上,汇聚在她身上的婚纱上。</br>  新娘很美,婚纱更美,在场许多人都知道这件婚纱出自安之素之手,他们也不是第一次看见安之素的作品了。</br>  从夏宁结婚时的花开半夏,到宋佳人结婚时的佳偶天成,再到艾玛结婚时的满天繁星,安之素一次又一次的刷新了他们对美,对婚纱的概念,本以为早已经见美不觉了,可这一次,十一身上的婚纱,再次让全场定住了视线,一瞬不瞬的看着。</br>  那是一身他们从未见过的婚纱,依旧延续了安之素以往的风格,新奇、独特、美轮美奂。</br>  婚纱上的特色也依旧以她最擅长的刺绣为主。</br>  但在刺绣颜色的使用上有了新的尝试,不再拘泥于一种或者两种颜色,也不再拘泥于同色系,而是大胆采取了不同色系的刺绣手法,绣出了四种不同颜色和不同品种的花。</br>  赤红的桃花代表着春天,嫩粉的合欢花代表着夏天,幽蓝的睡莲代表着秋天,橙黄的腊梅代表着冬天。</br>  从春到冬,我走遍了四季,看尽了花开花落,寻寻觅觅,终于遇见你。</br>  这一身的春夏秋冬,一身的色彩斑斓,都是江腾为寻找十一走遍的四季风景,看尽的四季花开,整整十六个春夏秋天,我寻寻觅觅,终与你相见,终与你共赴红尘,相伴余生。</br>  这不是婚纱,这是一个故事,是他寻找她,也是她寻找他的故事。</br>  所有来宾莫名心酸和感动,莫名被这一身婚纱,这一身故事所感动。</br>  你是我眼中最美的风景,胜过春的芙蓉,夏的烈焰,秋的明媚,冬的冷傲。</br>  你是我毕生唯一追寻的归宿,生同衾死同穴。</br>  “好美啊,宝贝,你怎么可以设计出这么美的婚纱,我快被感动死了。”</br>  宋佳人泪眼朦胧的抓着安之素的胳膊,感动的要命。</br>  安之素嘶了声:“你轻点轻点,我设计的婚纱几时不美了,几时不感动了?</br>  基本操作,不要太崇拜我。”</br>  宋佳人:……她现在收回刚才的话还来得及吗,你这么骄傲是要闹哪样?</br>  艾玛在一旁轻笑:“之素设计的婚纱每一件都令人感动。”</br>  夏宁赞同,她那件婚纱至今还完好的收藏在柜子里,穿在模特身上,单独放在一个玻璃展柜里,每次进出衣帽间都能看到,看一次就会感动一次,想起苏夜从年少时的喜欢,她就满心欢喜。</br>  “每次给你们设计婚纱我都绞尽脑汁,头发都快掉秃了,这是最后一件了,以后封山了,再不设计婚纱了。”</br>  安之素玩笑着说道。</br>  几个已经结了婚的当然没有意见,但毕竟还有没有结婚的呢,程熙然第一个就不愿意了:“小嫂子,不要啊,我还没有结婚呢。</br>  我还等着你给我设计婚纱呢,你怎么能封山呢,不行不行,你要是封山了,那我就不结婚了。”</br>  这话没把安之素吓着,倒先把叶经梅吓着了,忙对安之素说道:“侄媳妇,你可千万别封山,我能不能把这个女儿嫁出去,全靠你了,你得帮帮姑姑啊。”</br>  众人闻言全都笑了起来。</br>  安之素还没答话,又听程浩然也接了句:“我以后结婚也要请小嫂子设计婚纱,不然我也不结了。”</br>  “你个死孩子凑什么热闹,你又不是女孩子,要什么婚纱。”</br>  叶经梅一巴掌朝自己儿子拍了过去。</br>  程浩然不躲不避的挨了一巴掌,理直气壮地道:“我给我媳妇先讨一件不行吗。”</br>  “你有媳妇吗?”</br>  叶经梅又拍了儿子一巴掌:“你要是有媳妇,我做梦都能笑醒了。”</br>  “急什么,我才多大,你要多向舅妈学习,哥三十才结婚,舅妈也没着急啊,我这还差好几年呢。”</br>  程浩然淡定地把叶澜成拉出来挡枪。</br>  叶澜成斜睨了他一眼:“我三十岁的时候就有一个媳妇从天而降要跟我结婚,你有吗?”</br>  程浩然:……ko!“你别造谣啊,明明是你要跟我结婚的。”</br>  安之素立刻澄清叶澜成说的不是事实。</br>  叶澜成:“有什么区别?</br>  你来找我订婚不就是等着我说结婚吗?”</br>  “一派胡言!”</br>  安之素极力挽尊:“我才没有,就是你先跟我求婚的,我看你老大不小了还没个对象,抱着扶贫的心态才同意的。”</br>  叶澜成:“你开心就好。”</br>  一副随便你怎么造谣,反正你开心就好的表情。</br>  安之素简直想打人,要不要脸啊,虽然再回想起那天的事情就像上一辈的事那么久远,可她记的清清楚楚,就是叶澜成先求的婚。</br>  夏末她们看着夫妻俩逗嘴,也全都笑了起来,她们看着坐在自己身边的丈夫,谁又不是觉得和老公的初次相遇遥远的像前世的事情,彷佛他们之间的缘分从前世就注定了,注定了会在这一世相遇,相知,相爱,相伴一生。</br>  年轻人有年轻人的感慨,长辈们也有长辈们的感慨,他们看着身边的儿女和子孙,也会想起孩子们刚出生的时候,仿佛也还是昨天的事情,可一眨眼睛,孩子们都结婚生子了,他们都有孙子了。</br>  岁月未曾饶过谁,岁月也未曾亏待过谁。</br>  他们的今天就是孩子们的明天,再过二三十年,他们也会和自己现在一样,看着孩子们一个个结婚,一个个生子,一个个幸福而美满。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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