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入骨宠婚:误惹天价老公(安之素叶澜成) > 第一千五百八十七章:再见了,小恩
    宋佳人在澜庭居待了一天,晚上是吃完饭才被夏景泽接回的家,一回来就问佣人:“夏怀瑾今天回家了吗?”</br>  “少爷刚回来不久。”</br>  佣人回道。</br>  宋佳人点头,直接去了儿子房间。</br>  夏景泽默默替儿子点蜡,都不敢跟过去,一个人溜回了房间。</br>  夏怀瑾一看到他老妈黑着脸进来就知道没好事,按了按跳动的右眼皮问道:“宋律师,您又怎么了?”</br>  “我今天去你干妈家了。”</br>  宋佳人说道。</br>  夏怀瑾扬眉,这算什么稀罕事吗?</br>  您不是一周七天起码两天都要和干妈泡在一起的吗?</br>  “然后呢?”</br>  他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br>  宋佳人一脸严肃:“小恩和皎皎要办婚礼了。”</br>  夏怀瑾再次扬眉,这也不算什么稀罕事啊,他们都领证了,孩子也有了,补办个婚礼算啥?</br>  “然后呢?”</br>  “你还有脸问,小恩,大宝,二宝,小麟都结婚了,小恩的孩子再过七个月就出生了,你呢?</br>  女朋友找到了吗?”</br>  宋佳人老生常谈。</br>  夏怀瑾:……又来了!“宋律师,大哥都二十八了,我还不到二十,您着急的有点早,我保证二十八的时候也能结婚。”</br>  夏怀瑾举手保证。</br>  “二十八不行,太晚了。”</br>  宋佳人说道:“二十四岁之前就得结婚。”</br>  夏怀瑾:……宋佳人给出理由:“一群孩子,你占不了第一个结婚的名额,总能占个年龄最小就结婚的名额吧。”</br>  夏怀瑾:……这是什么逻辑?</br>  他为什么一定要在结婚上拔个头筹?</br>  “我尽量吧。”</br>  他很心累,都不想和老母亲争论了,先应付着吧。</br>  “不是尽量,是一定。”</br>  宋佳人一副“我就是这么争强好胜”的样子。</br>  夏怀瑾脑仁疼:“行行行。”</br>  语气要多敷衍又多敷衍。</br>  “你别糊弄我,那你有女朋友了吗?”</br>  宋佳人不是那么好糊弄的。</br>  “还没。”</br>  夏怀瑾摇头。</br>  宋佳人瞪眼:“那你有喜欢的女孩子了吗?”</br>  喜欢的女孩吗?</br>  夏怀瑾脑海里闪过了一张娇艳的脸。</br>  “你不会喜欢男孩子吧!”</br>  见她不回答,宋佳人惊悚的问道。</br>  夏怀瑾:……他哪里表现的像个喜欢男孩子的人了?</br>  “儿子,我和你说,我不是你温姨,没她那么佛,我只接受我的儿媳妇是个女人,变性的都不行,得是纯的,比你大都行,只要不比我大就行,不然她叫我妈我尴尬。”</br>  宋佳人絮絮叨叨。</br>  夏怀瑾:……他造的什么孽啊这是。</br>  “妈,您儿子性取向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而且我也不喜欢大姐姐,不会出现女朋友比您大的情况,您能不能饶了我?”</br>  夏怀瑾都求饶了,实在受不了这脑洞。</br>  得了儿子的保证,宋佳人稍微放了心,一边被儿子送出房间,一边还交待他赶紧找个女朋友,女朋友要趁早找,不然都被别人找走了,他就只能打光棍了。</br>  ……时间一晃而过,很快一个月就过去了,萧恩恢复的很好,从医院出院回到了家。</br>  在他住院的这一个月,老别墅又被“收拾”了一番,装了很多报警系统,加强了防卫,明处暗处都有保镖,左右两栋别墅都被买了下来,留着唐简的保镖居住,就近保护皎皎和萧恩。</br>  这次唐简从唐家带过来的保镖都是精挑细选的,以后就留给皎皎了,算是给她配了一支保镖队,足有二十人之多。</br>  又过了半个月,萧恩的身体养的又好了些,也到了婚礼的日子。</br>  婚礼没有叶慕安他们结婚的时候办的大,这是皎皎自己的要求,她希望办一场简单又温馨的婚礼,只需要家人们祝福她和萧恩就行了。</br>  在这件事上,唐简很尊重女儿,他只要女儿过的开心幸福,婚礼这种形式上的东西,他本身也不在乎。</br>  所以皎皎和萧恩的婚礼举办的很温馨,到场的全部都是亲人,她穿的也是安之素设计的婚纱,采用了她喜欢的简约风,取名“灯火阑珊情归处”。</br>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br>  皎皎看着萧恩笑,笑的甜蜜又幸福,她爱的人,一直都在她身后,只要她转身就能看到,无需寻觅,一眼可见。</br>  萧恩也看着她笑,笑的温柔又蜷卷,他爱的人,一直都在他眼里,在他心里,在那灯火最璀璨的光影里。</br>  婚礼的当天晚上,萧恩睡到半夜的时候醒了,不是自然醒的,而是被一只手抚摸醒的,他一睁眼就对上了皎皎的眼睛。</br>  他知道,这是唐明月。</br>  “明月。”</br>  他轻轻喊她。</br>  唐明月露出一贯黏糊糊的笑,使劲往他怀里钻,但因为肚子大起来了,有点碍事,她就嘟了嘟嘴。</br>  萧恩笑着捏了捏她的脸蛋。</br>  “就这样吧。”</br>  唐明月也不能跟自己的肚子生闷气,头紧紧挨着他。</br>  萧恩轻笑,把她圈在怀里。</br>  久久没人说话,两个人静默的抱着,像是在进行一场无声无息的告别,彼此都知道是在告别,却没人说再见。</br>  小恩,我要去找小野爸爸了,他一个人很孤独,我要去陪他了。</br>  以后你们都要好好的,我会用另外一种方式,永远陪伴着你们。</br>  小恩,我永远爱你,永远永远。</br>  这一场没有再见的告别,让两个人的心都更疼,萧恩抱着她,衣衫已被泪水打湿,他不敢低头去看她满是泪花的脸,他也不敢让她看见他眼睛里的泪水。</br>  明月,我爱你,永远。</br>  不管你在不在,你都在我心里,你永远不会以另外一个人的身份消失,你永远是我爱的另外一种性格。</br>  “小恩。”</br>  天色在不知觉间亮了,唐明月声音沙哑的喊他。</br>  “我在。”</br>  萧恩应她,声音同样沙哑。</br>  “明月皎皎照我床,星汉西流夜未央。”</br>  唐明月声音幽幽:“小恩,我喜欢这句诗。”</br>  “我记住了。”</br>  萧恩在她唇边印下一吻:“会永远记住它,还有你。”</br>  唐明月的唇边溢出微笑,像一轮弯月,散发着无与伦比的光芒。</br>  再见了,我的小恩。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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