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入骨宠婚:误惹天价老公(安之素叶澜成) > 第一千九百四十一章:她不是别人
    三天后,纽约国际机场。</br>  唐心甜推着霍斯年从VIP通道出来,身后跟着四个负责护送他们的蓝星人,刚走出来,约翰逊家族的人就迎了上来,为首的居然是克朗,他亲自来接霍斯年了。</br>  “霍尔斯。”</br>  克朗脸上洋溢着前所未有的热情。</br>  霍斯年依旧一副淡淡的神色,连一声伯父都懒的喊。</br>  克朗也不尴尬,又转而和唐心甜打招呼:“唐二小姐。”</br>  唐心甜对他更没什么好脸色,神色比霍斯年还冷淡。</br>  克朗现在有求于唐家,对于唐心甜的态度也是敢怒敢言,语气反而更温和了:“车子就在外面,你爷爷已经在家等你了,他很关心你的恢复情况。”</br>  这话说出来谁也不信,当时决定放弃霍斯年的就是老约翰逊,现在说他关心霍斯年,那都是扯淡。</br>  不过霍斯年和唐心甜也没在意这种客套话,唐心甜语气极淡的道:“不必了,我们直接回唐家。”</br>  “那怎么行。”</br>  克朗着急的道:“霍尔斯毕竟是约翰逊家族的人,怎么好去别人家住。”</br>  “她不是别人。”</br>  霍斯年宣布道:“她是我未婚妻。”</br>  克朗见缝插针:“那更应该邀请唐二小姐去我们家小住,正好你爷爷也想见见唐二小姐这个未来的孙媳妇。”</br>  “他想见我就要带回去给他见吗?”</br>  霍斯年冷哼。</br>  克朗:……他被怼的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br>  “抱歉,斯年他长途飞行很累,我们先告辞了。”</br>  唐心甜重新推着霍斯年,越过克朗走了。</br>  克朗急忙追上去:“霍尔斯,转让合同我都带来了,你不想回家我不勉强,我们先把合同签了吧。”</br>  他之所以亲自来接霍斯年,为得就是赶紧让霍斯年签了合同,然后让唐木宸那边停手。</br>  虽然才过去短短三天,但是约翰逊家族已经快撑不住了。</br>  “合同给我,我先看看,等我的律师看完没有问题的话我会签。”</br>  霍斯年并不打算立即签。</br>  克朗没有办法,只能先把合同给了他,让他带回去,并问道:“明天行吗?”</br>  霍斯年没回答,由身后的蓝星人把他抱上唐家的车,一路绝尘而去。</br>  克朗吃了一鼻子汽车尾气,却是连怒火都没法发泄,最后气的上了自己的车。</br>  唐家的车子直接回了唐家,停在了唐心甜家的别墅门口,听到汽车的声音,唐越夫妇带着儿子走了出来。</br>  霍斯年刚好从车上下来坐到轮椅上,他暂时还不能自己走,不过手臂已经可以用力了,能够自己吃饭了,比江云锦结婚那会好了很多。</br>  “斯年胖了点了。”</br>  苏清晨欣慰的道。</br>  霍斯年道:“都是甜甜的辛苦。”</br>  苏清晨笑着点头:“你也辛苦了,快进去。”</br>  几人进了别墅,管家带着四个蓝星人去安顿了。</br>  中午的时候一家人在一起简单的吃了顿饭,饭后唐心甜推霍斯年去房间休息,霍斯年睡了一觉,临近傍晚的时候,唐心甜又推他出去散步。</br>  霍斯年看着唐家的景致,虽然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心里也有一种熟悉感,唐心甜现在经常帮他回忆,只是他还是记不起来。</br>  “小时候我喜欢荡秋千,你那时候总会站在我身后默默给我推,我想荡的高一点,你怕我飞出去摔着,每次都不肯,我还因为这个和你生过气。”</br>  走到花园里,唐心甜指着秋千架说道。</br>  霍斯年仿佛能看到他们小时候的画面,他站在她身后,每次把她推起来的时候,空气里都飘散着她开心的笑声。</br>  那时候的他就像一个守护神一样守护着他的女孩,可是后来他违约了,他丢下了他的女孩,让他的女孩独自承受了十年的风雨。</br>  “对不起。”</br>  霍斯年拉过唐心甜的手,如果能回到过去,他真想给自己几枪。</br>  “怎么又说对不起。”</br>  唐心甜现在已经彻底放下了,她在他面前蹲下,回握着他的手:“我们不是说好了吗,谁都不再提过去了,反正你也不记得了,我们重新开始。”</br>  唐心甜说的过去是霍斯年离开她的那十年。</br>  霍斯年微微一笑,他这辈子活到现在不幸的时候很多,唐心甜是他生命里唯一的幸运。</br>  他很遗憾忘记了他们的曾经,但也庆幸他失忆了,否则他们还不知道要蹉跎多少年。</br>  两人散完步回来,唐木宸也刚好从集团回来,在别墅门口碰了一个正着。</br>  唐木宸问道:“克朗去机场了?”</br>  霍斯年点头。</br>  唐心甜道:“进去说,别在外面,风大。”</br>  唐木宸切了声:“风大还能把他连人带轮椅吹跑不成。”</br>  虽然他尊重唐心甜的选择,带不代表他不会再怼霍斯年。</br>  “瞎说。”</br>  唐心甜拍了他一下:“快进去。”</br>  “真是女生向外。”</br>  唐木宸吐槽:“我以后就要生个儿子,女儿都是给别人生的,真不知道叶叔和苏叔怎么这么喜欢女孩。”</br>  “你想生什么就生什么,你怎么这么厉害,难道生个女儿你就不要了?”</br>  唐心甜无语。</br>  唐木宸并不觉得这是个问题:“什么年代了,做试管不就好了。”</br>  “你以后还是别结婚了,媳妇都不知道在哪儿呢就这么不知道疼了,以后谁愿意嫁给你。”</br>  唐心甜道。</br>  “没人嫁更好,我还不想结呢,麻烦。”</br>  唐木宸说着就一脚迈进了别墅。</br>  他最近要是回家吃饭的话,基本上都来唐越这里蹭饭,谁让他家现在就他自己呢。</br>  唐心甜看着他傲娇的背影,遗憾的道:“刚才我就该录音,看他以后结婚的时候打不打脸。”</br>  霍斯年低笑,是人都有七情六欲,唐木宸之所以现在说的无所谓,是因为他还没有遇到喜欢的女孩,等他遇到了就会明白,什么男孩女孩,只要是自己和喜欢的女孩生的,那都是他的心头肉,掌中宝。</br>  两人在唐木宸后面进了别墅,佣人正在摆饭,他们去洗了手就一起去了餐厅,一家人坐在一起吃晚饭,边吃边闲聊着,人虽不多,却很热闹。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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