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走错房间后,总裁每晚都想招惹我 > 第76章 总裁这么好
    金绅很快就走进了总裁的书房。</br>  晏承之坐在黑色书桌前,手里拿着那本厚厚的英语原版书,已经看了三分之二。</br>  见助理进来,他合起书放在一旁。</br>  金绅详细地汇报情况。</br>  “晏总,所有相关热搜已经处理干净,等陆小姐醒来,应该不会知道发生过什么事。”</br>  “至于林烟雨那边,已经把她的几个奢侈品代言都停掉,sk的负责人也表示,终生不再跟林烟雨合作。”</br>  “还有今年的最热门ip剧,也已经剔除掉她的主演资格。”</br>  晏承之抬眼看了他一眼,淡淡地“嗯”了一声,“做得不错,还要辛苦你,这几天盯着点。”</br>  金绅立即挺直腰背,真诚地说:“晏总请放心,保证不会让陆小姐受半点委屈!”</br>  他一点都不觉得辛苦。</br>  这两天把黑色卡宴开出去,他的朋友都羡慕得不要不要的。就连封氏集团那个肖扬都跑过来,羡慕地参观他的新车,悄声感叹他家封总不如晏总大方。</br>  金绅真是倍有面子!</br>  但这部车是晏总给他的封口费,他一直都觉得挺对不住陆秘书的。</br>  现在陆秘书有难,就算没有晏总的吩咐,他也会拼尽全力去帮助她。</br>  二人谈着正事,晏承之的目光突然朝门口扫了一眼,带着几分自己都没有察觉的笑意。</br>  “陆秘书,进来吧。”</br>  站在门外的陆明月万万没想到,竟然真是晏总在帮她,而且还让金特助亲自盯着。</br>  从小到大,从来都没有人像晏总这样,无条件站在她身边,默默替她把所有不好的事情都挡掉了。</br>  如果总裁不是个弯的,她肯定要不择手段以身相许的!</br>  小明月正搁那感动着呢,冷不丁听到总裁在叫她,吓得一激灵,慢慢挪着脚步走进了书房。</br>  晏承之嘴角似乎带着笑意,指尖在书桌上点了点,“听到多少了?”</br>  “可能只听到了三分之一。”陆明月老实认错,“晏总,我不是故意偷听的。”</br>  书房的隔音太好,她只能听到一点点而已。</br>  晏承之若有所思地看看她,猜测她恐怕早就知道热搜的事。</br>  “你怕不怕?”</br>  “我不怕。”陆明月马上说:“我有晏总帮我撑腰,我怕什么!”</br>  晏承之嘴角的笑意几乎藏不住了,小丫头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竟然有几分可爱。</br>  陆明月接着说:“晏总,我今天想请半天假。”</br>  熬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等来这一次机会,她还有总裁撑腰,必须要马上出手收拾掉陆佳媛。</br>  而且,还要一击必中!</br>  她待会就出去找两个很重要的人,给陆佳媛重重一击。</br>  “准假。”晏承之没有多问,只道:“你要去哪,让郑叔送你。”</br>  陆明月感激地说:“谢谢晏总。”</br>  站在一旁金绅忍不住说:“正好我开车来了,不如我顺道送送陆秘……陆小姐?”</br>  听到金特助又称呼自己陆小姐,陆明月觉得挺惊奇。</br>  好像只要不在公司,金总助总会叫她陆小姐,真是太客气太有礼貌啦。</br>  金绅也很惊奇。</br>  这个时间所有人都已经放假,陆明月出去一趟居然还要请假?难道晏总已经把她当成了私有物?</br>  晏总这人瞧着挺斯文禁欲的,没想到不但那啥强,连占/有欲都这么强!</br>  金绅对小明月的同情更上一层楼。</br>  晏承之点头应了,“也好。”</br>  他大概猜到陆明月要去做什么,金绅以前练过,有他接送,一路上正好可以照应一下。</br>  金绅和陆明月一起走出书房。</br>  陆明月去找方姨和晏外婆说了一声,就坐进金绅的黑色卡宴离开庄园。</br>  看着车窗外飞速后退的风景,陆明月的心潮起伏。</br>  十六年了。</br>  这一次,真的可以把母亲留给她的东西要回来吗?</br>  如果失败,不知道又要等多少年。</br>  金绅见陆明月神情低落,不由安慰她:“你不用太难过,网上那些人不知道事情真相,才会说出那种难听的话。而且,晏总已经让所有相关的话题都消失掉了,很快就不会有人记得这件事。”</br>  “谢谢金总助。”陆明月笑道:“我不难过,我很高兴。”</br>  在她的预想里,至少还要等个两三年,等她在职场上积累足够多的人脉,还要储存足够多的本钱,才有机会扳倒陈彩红。</br>  没想到,陆佳媛主动替她把要烧钱的步骤省了下来。</br>  而人脉……反正她不管,她就当晏总是她的靠山了!</br>  ……</br>  按着陆明月给的地址,金绅几乎绕了小半个京海市,开了两三个小时,才到达目的地。</br>  “陆小姐,就是这里了吗?要不要我陪你进去?”</br>  “不用,我自己进去就可以,谢谢金总助。”</br>  这里是京海市出了名的旧老街,前面的胡同太小,车开不进,陆明月下车走进去。</br>  在一栋老旧的房屋前站定,陆明月敲响了木门。</br>  不一会,木门缓缓打开,一个阿伯出现在视线里。</br>  阿伯还不到六十岁,但他额边的头发已经全部花白,一双眼睛看起来很沧桑。</br>  只一眼,陆明月的眼圈就红了,轻声叫:“程叔。”</br>  “是明月小姐?”程叔很快辨认出,这是陆朝华的女儿。</br>  当年,程叔是陆朝华最得力最信任的助手。他一直都称呼陆明月为“明月小姐”,陆明月纠正过好几次都无果,最后只能由着他。</br>  “明月小姐快进来坐。”</br>  上次见到她,还是高考那年。她的手臂被陆佳媛用开水烫伤,高烧好几天都没退。</br>  她让程叔拍照留证。</br>  那一次之后,陆明月悄悄把自己努力打工攒的钱留了一半给程叔,就跟他约定好,等到可以拿回母亲的东西,她才会再来找程叔。</br>  一晃眼,就过了五六年。</br>  陆明月坐下,简单地说明来意。</br>  程叔听完激动极了,“明月小姐,您终于要行动了吗?”</br>  陆明月郑重地点点头,歉意道,“程叔,这一次之后,可能会给你平静的生活带来很多不便。”</br>  “没有关系!”程叔义无反顾道,“明月小姐,我每一天都在盼着这一刻。只要能帮您要回陆总留下的东西,我就算是搭上这条老命也不怕!”</br>  陆明月笑道:“程叔,不要您的命。现在,我只要您把遗嘱拿出来,让所有人看到就行。”</br>  “行,我全都听明月小姐的。”程叔立即起身进房开保险箱。</br>  陆明月在程叔这里待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就把所有事情都办妥了。</br>  陆明月离开前,看着破旧的老房子,又看看程叔走路有点跛的脚,轻声恳求:“程叔,等房子要回来后,你搬过来和我一起住好不好?”m.biqubao.com</br>  程叔毫不犹豫地拒绝,“明月小姐,我几十年都住这里,已经住习惯了,哪都不想去。您放心,我一直都在这里,只要您有需要,我肯定会拼了老命来帮您。”</br>  陆明月没有再劝。</br>  这些事情也急不来,等她把房子要回来再说吧。</br>  从小胡同出来,陆明月抱歉地对金绅道:“让金总助久等了。”</br>  “没关系。”金绅忙道,“下一站陆小姐要去哪里?”</br>  陆明月笑了一下,眼神似乎带着怀念,“去一个酒吧,名叫黑斯特黎。”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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