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走错房间后,总裁每晚都想招惹我 > 第321章 你为什么不追她
    金绅连忙道:“属下马上去办。”</br>  晏总嘴上嫌弃明月小姐,心里还是很关心她的嘛!</br>  对于助理莫明其妙的喜色,晏承之皱眉,懒得再管。</br>  隔壁房间。</br>  陆明月裹着厚厚的外套坐在沙发上,拿着戒指出神。</br>  平时最会哄女孩子开心的沈卫东,都有些不知所措。</br>  他安慰道:“小明月你也不用太灰心,那个放水的泳池管理员,肯定是我哥找过来的。他还是很关心你的。”</br>  陆明月点点头:“我知道。”</br>  正是知道他还会关心她,她才更难过。</br>  晏承之明明没有完全忘记她,可是他现在不喜欢她,还厌恶她。</br>  他们之间,好像无形间竖起了一道高墙,他们被隔在两边,连好好交流的机会都没有了。</br>  沈卫东还想再说,陆明月道:“我想自己一个人静静。”</br>  “好,那你有事就打我的电话。”</br>  沈卫东和段菲菲走了出去。</br>  二人刚出去没多久,金绅就端着姜汤进来了。</br>  “明月小姐,这碗姜汤是晏总让我送过来的。”</br>  陆明月闻言一喜,脸上的沮丧都一扫而空,“是真的?”</br>  金绅点点头,“晏总他,其实还是很关心你。但是治疗的副作用,加上……”</br>  他犹豫了一下,总觉得在背后讨论一个小姑娘,有点不够男人。</br>  “加上什么?”陆明月着急地问:“金总助你是不是知道什么?可以告诉我吗?”</br>  陆明月是真的想破了脑袋,也不明白晏承之为什么会突然这么讨厌她。</br>  就算不爱,至少也应该像对待普通朋友一样。</br>  金绅低声道:“晏总的心结,应该是江度。”</br>  他最终还是没有说出江敏敏的那些怪异举动,毕竟江敏敏从小就跟江度相依为命,在很多年后,还要无时无刻提起江度,是可以理解的。</br>  陆明月愣了一下。</br>  “可是,晏承之很早之前就知道,我跟江度之间没什么。”</br>  那时候他们为了换心脏这个点,吵过一次,吵得很严重。但和解后,这件事已经成为过去式,谁都不会再提起。</br>  怎么失忆后,晏承之反而记起这件事来了?</br>  金绅其实能理解晏总。</br>  陆明月以前跟江度那么好,出来工作后,有那么多公司她不去,偏偏来盛世集团做销售。</br>  晏总以前可以完全信任陆明月,也是因为有足够强大的自信。</br>  可是失忆后,晏总大概已经不记得,陆明月是怎样坚定不移地选择了他,还每天听到江敏敏在耳边说——</br>  江敏敏说,哥哥是陆明月的白月光。</br>  江敏敏说,陆明月和哥哥怎么样好。</br>  江敏敏说,哥哥好爱好爱陆明月……</br>  但是这些话,金析并没有说出来,只提了一句:“晏总的心脏,毕竟是江度的。”</br>  正常男人,其实都接受不了这个点。</br>  “晏总这么骄傲,又怎么能允许自己成为别人的替身。”</br>  陆明月简直是匪夷所思,“我和江度只是朋友,晏承之怎么会想出替身这两个字?”</br>  这太荒唐了!</br>  金绅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但是,江度的死,让你悲伤到失去一部分记忆。”</br>  金绅说完,就回去找晏承之。</br>  “姜汤已经给明月小姐送过去,沈总和段小姐那边,也让人各自送了一碗。”</br>  晏承之淡淡地应了一声,倒没有再问什么,好像对这事完全不感兴趣。</br>  金绅察言观色,主动说:“明月小姐很感动,当场就把姜汤喝了。”</br>  晏承之的脸色没什么变化,但从他微扬的嘴角,能看出他心情比刚才好。</br>  于是金绅试探地问:“晏总,明月小姐脸色挺苍白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在泳池里冻生病了。您要不要去看看她?”</br>  晏承之脸色微凝,“生病就看医生。”</br>  他说完就回了主卧,不再给金绅说话的机会。</br>  陆明月没有生病。</br>  她的身体素质向来很好,这两年一边管理公司,一边带孩子,还每天坚持锻炼。</br>  她要保持身体的最佳状态,以后才能好好照顾孩子,照顾晏承之。</br>  倒是沈卫东,半夜突然发起高烧,连夜去了附近的医院挂退烧药水。</br>  他烧得脸颊通红,嘴唇起焦,一张脸蛋不再英俊潇洒,虚弱地半靠着躺在病床,像个小可怜。</br>  段菲菲坐在病床边看着他,挺郁闷的。</br>  “你说你图啥?为了给陆明月捡戒指,把自己折腾生病了,现在还不让我给她打电话。”</br>  沈卫东连忙说:“千万别告诉她,因为我哥的事,她已经够烦的了。”</br>  难得见沈卫东一本正经,段菲菲心情有些复杂。</br>  “可是你这么喜欢她,这么好的卖惨机会,如果把握住了,说不定她转头就爱上你了。”</br>  顿了顿,她又说:“现在你哥失忆,你应该趁虚而入!”</br>  “我才没你这么无耻。”沈卫东鄙夷地瞪她一眼,“为了得到我哥,简直是不择手段。”</br>  段菲菲心头一梗,突然生气地说:“有什么问题?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你现在有机会不去抢人,整得这么伟大无私,说到底你根本就不爱她。”</br>  “我以前女朋友很多,看顺眼了就拼命去追。”沈卫东叹口气,低声道:“但追到手后,又很快就会感到厌烦,那才不是爱。”</br>  “我是很喜欢小明月,但我不想抢走她,因为她跟我在一起不开心。她喜欢我哥,只有跟我哥在一起,她才会开心。”</br>  段菲菲听得难受,又火大。</br>  “你一个花花公子,整这么痴情给谁看?难道你还能这样一直守着陆明月?”</br>  “我能守啊。”沈卫东一脸郑重道:“我喜欢小明月一天,我就守她一天。等以后不喜欢了,再另说呗。”</br>  段菲菲突然沉默下来,一句话都不想跟沈卫东说了。</br>  说了心烦!</br>  沈卫东就是个话唠,最受不住这种安静,不一会儿又突然吐槽起他哥来。</br>  “我哥也是过分,失忆又不是失智,居然对自己的媳妇这么差。”</br>  段菲菲立即反应过来,“没结婚,陆明月怎么就成他的媳妇了?”</br>  “都求婚了,我哥还想赖账不成?”沈卫东振振有词,“我以后要是有了媳妇,肯定对她最好,捧在手心里宠着。”</br>  段菲菲不知想到了什么,脸微微一烫,连忙端过来一杯水让他喝下,“你话怎么这么多?发高烧精神还这么好?”</br>  “我这两年来受的伤还少吗?”沈卫东哀怨地瞅着她,“这点小烧算什么。”</br>  这两年,沈卫东只要和段菲菲在一起,必定受伤,大伤小伤不计其数。</br>  而且,这次发烧也有段菲菲的功劳!</br>  看看沈卫东被勒出痕迹的脖子,段菲菲心虚地移开视线,没敢再反驳他。</br>  突然,沈卫东好奇地问,“菲菲,你这次跟来暮峰森林,是不是来追我哥的?”</br>  “话说你也挺痴情的,都这么久了还是一心一意地喜欢我哥。就这点,我也敬你是条汉子。”</br>  “你才是汉子,你全家都是汉子!”段菲菲心口闷得发慌,用力推了他一下,“你这个二货白痴,活该一辈子追不到喜欢的人!”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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