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难哄 > 第371章 可能不用明天了
    “哎呦,是我们来的时候不巧了。”</br>  在姜予安重新闻到那股淡淡的香味时,身后忽然传来一阵打趣的谈笑声。</br>  姜予安顿时身子一僵,脑子一热就将蒋延钦直接给推开。</br>  与此同时,双颊和耳根子的热度比先前更有存在感。</br>  “妈,你们怎么过来了?”biqubao.com</br>  月光之下,姑娘娇小的身躯挡在男人面前,高大的光影投下,落在旁人眼中,便是一幅唯美的画卷。</br>  时臻笑眯眯地看着两个孩子,“我和童妈不过来,怎么知道你胆子那么大啊?”</br>  闻言,姜予安双颊更热。</br>  合着她方才……都被时女士和童妈看到了?</br>  如果时女士和童妈听得到她心里在想什么,高低得接上一句:可不是?可是看得清清楚楚呢!</br>  不过知道丫头脸皮子薄,时臻和童妈也没有多说什么。</br>  两人冲她温笑,“好了,不打扰你们年轻人聊天了,我和童妈就是随便走走,饭后消消食,你俩继续,继续哈。”</br>  说罢,当真也没有继续在多留,说走就走。</br>  小花园又只剩下姜予安与蒋延钦两人。</br>  夜里的风掀起几分凉意,也让女人双颊上的温度慢慢化去。</br>  她再回想起方才的那个吻,心中仍有几分莫名的情绪。</br>  于是目光也慢慢地转过来,探究性地去看身侧的蒋延钦。</br>  “那个……”</br>  “喜欢玫瑰吗?”</br>  两人异口同声地开口。</br>  目光重新对上时,均是一愣。</br>  随后,相视一笑。</br>  姜予安开口也是想随意地打破略有尴尬的沉默,此刻听到蒋延钦的问题,自然以他为先。</br>  “在国外念书的时候,有一个活动,说是在夜里的晚会上送给喜欢的人一朵玫瑰,不论男生还是女生。”</br>  她那时刚到国外,人生地不熟而且言语还不是很通顺,又因为肤色遭人歧视;</br>  再加上她那时过于自卑,即便已经远离了姜家,也习惯性地低着头不理会周围的人。</br>  所以,没有人送她玫瑰。</br>  大家都讨厌她。</br>  甚至有过分的孩子,将花朵掉完、只剩下玫瑰花梗和花刺的木枝砸在她身上。</br>  没人帮她。</br>  但也没有人知晓,她其实参加了这个活动。</br>  她送了自己一朵玫瑰。</br>  没有人喜欢她,无人爱她,她便自爱。</br>  送给自己一朵玫瑰。</br>  在她租住的地方种植了许多玫瑰。</br>  第一年花束盛开得最旺盛时,她从医院里出来,死地后生,被家人寻到。</br>  也看到了,她种的花。</br>  回忆起从前,姜予安也并不觉得在国外的那段时间有多难捱。</br>  尤其是后来重新回到商家,越发觉得那些都不是什么事儿。</br>  或许所有的劫难,都是为了让她更好地遇到她的亲人。</br>  还有,更好的人。</br>  想到身后的男人,姜予安明艳的小脸上浮现几分温笑,在不经意之间往蒋延钦跟前走了一步,目光看向对面的一丛花圃。</br>  “这里从前被我妈妈拿来当菜园的,她身体不好,不能经常出门,总是在家里也住得不如意,就跟着童妈在后院播种,还更健康。去年得知我要回国,便插枝改种玫瑰,什么品类都有。”</br>  一年的时间,便爬满了满墙。</br>  花开之际,总是玫瑰花香四处萦绕。</br>  月色灯光下,也让姜予安心中满足欢喜。</br>  “对了,蒋大哥你怎么会忽然问我这个?”</br>  姜予安忽然回头,亮着双眸望着身后的男人。</br>  蒋延钦垂眼,忽然弯唇:“都强吻了我,还喊我蒋大哥?”</br>  姜予安双颊又是一热。</br>  她几乎是下意识地别开自己的目光,藏起来的面上浮现几分不好意思。</br>  “那……那我喊你、喊你……”</br>  “如果不习惯,就按照从前习惯就好,不必纠结。”</br>  他不喜欢看到她为难。</br>  他稍稍站直,立在姑娘身后,看着地上的影子重叠在一起,仿佛他在护着他的姑娘。</br>  “玫瑰的事情,只是一时兴起,所以随意问问。但知道了你喜欢,那我也明白了。”</br>  “明白了什……”</br>  姜予安脑子还没有组织好语言,本能的反应就把问题问出来。</br>  后知后觉其实已经知道他的话是什么意思,于是话到了一半又缩了回去。</br>  蒋延钦眼底的深意被几分暖意给覆盖,唇畔也跟着牵扯出笑意。</br>  “我原本以为送玫瑰有点俗气,但又觉得现在送的礼物好像又太多了,也不知晓该怎么让你高兴。现在正好,你喜欢,我便送你喜欢的。”</br>  姜予安也笑,“什么是俗,什么又是雅?再说,我又不是什么大艺术家,我就是俗人一个,自然是喜欢一些俗物的。”</br>  再说,花朵怎么会俗气。</br>  任何一束花,都是浪漫的。</br>  只是当年的她没有受到一朵玫瑰,所以心中格外偏爱。</br>  但只要有人愿意送她花束,不管是什么,她想她都会喜欢。</br>  夜里的风忽然加大,姜予安忽然觉得有些冷。</br>  她抱了抱手臂,看了一眼比自己穿得还要单薄的蒋延钦。</br>  “时间也不早了,要不去休息吧?今晚也有点晚了,要不然你就直接在我家住下,等明天再回去。”</br>  蒋延钦略微点头,跟着笑了笑:“方才大哥也是这样和我说的,正巧,圆圆也让我留宿一晚,那我恭敬不如从命了。”</br>  夜里山里不好走,今日大家又都被白天的车祸给吓到,自然是以安全为先。</br>  姜予安是被蒋延钦的称呼闹得有点脸红,忍不住瞪了他一眼,“那么快就改口喊我哥哥叫大哥了?我大哥知道吗?”</br>  蒋延钦本想说他早就厚颜无耻地喊上,但顾及姑娘脸皮薄,又保存了一点在姜予安心中的形象,还是忍住。</br>  他跟在人身后,思索了一下开口:“可能等明天,大哥就知道了吧。”</br>  姜予安领着蒋延钦去客房,顺带摸出自己的手机扫了几眼。</br>  家庭群里的一张照片让她顿时整个人都烫起来了。</br>  她脚步也跟着一顿,“可能不用明天了。”</br>  蒋延钦略略扬眉,目光往下在不经意间看到了她手机上的内容。</br>  瞬间,也明白了她话里的意思。</br>  还真是,不用等到明天了。</br>  现在,恐怕整个商家的人都知道他要改口。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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