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重生90,弥补遗憾 > 第二百四十章 农业方面的计划
    对于唐吉全的小动作,秦天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br>  以他现在的身份,但凡聪明点的人或者级别达到一定程度的人基本上都不会轻易的得罪他。</br>  史上最年轻的诺奖和菲尔兹奖获得者的称号就是他的不败金身,尤其他还研制出了白血病的特效药,并且还免费捐献给了国家。</br>  单凭这些,只要他犯的不是叛国的罪行,基本上他就不会有什么事情。</br>  唐吉全在羊城那边很有实力,人脉关系也很强大,但是放在秦天跟前,他根本就不够看的。</br>  不动用天苒有限公司的力量,光是秦天自己本身就完全吊打他了。</br>  当唐吉全找到他的那些人脉关系时,那些人一听是去找秦天当说客,一个个立马就找各种借口推辞了。</br>  别说他们和秦天没有交集,交情,就是有,也不会把人情用在唐吉全身上。</br>  秦天和唐吉全哪个重要,但凡脑子不傻的人都知道怎么选择。</br>  就这样,唐吉全找了一圈,发现没有人去帮他,这让他的内心也是十分的恼火。</br>  但是再恼火又能怎么样,不管是秦天还是他找的那些人,哪個都不是他能招惹的。</br>  就在唐吉全一筹莫展的时候,却有人悄悄的找上了他,说是要和他合作。</br>  而唐吉全在听说了对方的身份和代表的势力以后,脸上也立刻就露出了欣喜若狂的表情。</br>  这真的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呀!</br>  正瞌睡呢,有人把床和枕头都送过来了。</br>  ......</br>  空间里,秦天看着眼前一望无际的土地,内心也开始思索起来。</br>  这两年间,空间的面积是成倍的增加,现在空间的面积即使没有一万平方公里也差不多了。</br>  一万平方公司,如果是一个正方形的话,边长都达到了上百公里,这个面积比世界上很多国家都要大了。</br>  原本显得很大的湖泊,现在看起来也没有那么大了。</br>  不过可能得益于空间里的灵气和时间的流速,湖泊里的生物变多了,而且体型变得也更加的巨大了。</br>  空间之所以面积增加的这么快,一方面也得益于湖里的这些生物。</br>  当湖里的生物体型达到一定程度以后,秦天就会把它们捞出来,然后让空间吞噬掉,以此来增加空间的面积。</br>  两年的时间里,被空间吞噬的体长超过四米的鱼类和其它生物,就超过了十万计。</br>  尤其是淡水鲨鱼,在空间里的繁殖和生长速度超级的快。</br>  或许是变异的原因,它们的体长能达到十米,那是相当的恐怖。</br>  再加上它们没有天敌,而湖里的食物又极其的丰富,所以它们的数量相当的多。</br>  哪怕已经被秦天清理了好几遍了,但是湖里的淡水鲨鱼的数量依旧有近万只之多。</br>  “是不是找机会再去一趟贝加尔湖,把空间里的湖泊面积在扩大一些,湖水的深度再加深一些。”</br>  看着一眼望不到头的土地,秦天心中想道。</br>  距离他偷盗贝加尔湖的水已经过去两年了,想必这个时候贝加尔湖又被水给灌满了。</br>  他是不是又可以去薅一波了。</br>  这个并不是他临时起意,而是早就有计划的。</br>  因为接下来,空间里那些肥沃的土地将会成为秦天的农业试验田。</br>  在空间里,秦天不仅要培育各种高产的粮食作物种子,就连那些口感好,产量高的蔬菜,水果种子他也会培育的。</br>  再肥沃的试验田,也比不上空间里的这些土地,再加上空间里的灵气和近十倍的时间流速,培育各种高产的种子,那还不跟开挂了一样。</br>  在农业方面,秦天也是制定了庞大的农业计划的。</br>  第一阶段就是培育各种高产的粮食种子。</br>  他知道,在水稻方面,袁老早就开始培育了,而且已经获得了成功。</br>  不过在其它方面并没有,比如小麦。</br>  豫省是种植小麦的大省,但是豫省的小麦亩产量却不是特比的高。</br>  遇到年景好的时候,平均亩产能有一千两三百斤,但是遇到年景不好的时候,也就八九百斤而已。</br>  秦天想要培育的小麦种子,是那种抗旱,抗病,抗倒伏,而且不管年景好坏,产量都能达到一千五百斤以上的小麦种子。</br>  这样的种子只是第一步。</br>  一旦这个目标实现了,那么接下来秦天要做的就是利用基因技术,把大豆根部的根瘤菌移植到小麦的身上,让小麦也可以自由的吸收空气中游离的氮元素,这样的话,农民种地的成本将会小很多。</br>  农民种地最大的成本投入就是化肥和农药。</br>  现在还没有禁烧秸秆,这一点还不是特别的明显,一旦开始禁烧秸秆,秸秆打碎了还田。</br>  就会导致大量的病虫害的滋生,从而导致了农民对农药需求量的增加。</br>  还有化肥也是如此。</br>  大量的病虫害还导致了粮食的减产。</br>  秦天现在要做的就是培育出超级抗病虫害的小麦种子。</br>  并且秦天还有一个野心,那就是收割麦子的时候,被打碎的秸秆,即使不拉出来,放在地里,最多十天到半个月就会自动分解,而且分解的时候还能杀死秸秆上的虫卵等。</br>  当然了,想要做到这一步很难。</br>  哪怕只是第一步,培育出亩产量在一千五百斤以上的小麦种子,也并不容易。</br>  如果秦天记得没错的话,截止到他重生,都没有见到亩产在一千五百斤以上的小麦种子。</br>  这个亩产一千五百斤可不是在试验田里,而是在普通的农田里。</br>  至于后边的超级抗病虫,抗倒伏,抗干旱,还有可以自主吸收空气中的各种必须元素等。想要实现则更难。</br>  哪怕秦天有外挂,又有空间这个加速器在,想要实现这样的目标,据他自己估计恐怕也得十年的时间才行。</br>  十年看似很长,但是相比于秦天的研究来说,这个时间已经很短了。</br>  这也就是秦天,他有外挂,换成是其他的科学家,别说是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也未必能行。</br>  甚至他们可能连其中的任一一个小目标就未必能实现的了。</br>  不仅是小麦种子,还有玉米和大豆种子。</br>  这两种粮食作为在豫省的播种面积其实也是非常的大的。</br>  不过豫省种植的一般都是秋玉米,就是那种麦收以后播种,秋天收获的玉米。</br>  这种玉米的产量稍微的高一些,一亩地平均也有一千以二百斤,管理的好,再加上年景好的话,突破到一千五六百斤也是很容易的。</br>  豫省这边种植的玉米基本上都是当做饲料的,很少会用来吃。</br>  即使要吃,也是留很少的一部分,磨成面粉,偶尔的吃一次。</br>  主要是豫省种植的这种秋玉米口感并不是很好,如果是在饥荒贫穷的那个年代,这样的玉米也是主要粮食,可是现在农民的生活也富裕起来了,这种玉米几乎很少有人当做粮食来吃了,所以也只能卖给饲料厂加工成各种饲料等。</br>  秦天对玉米种子的要求是,首先是改善口感,让口感变得更好,让人们喜欢吃。其次就是产量了,其产量必须要突破到两千五百斤亩产的大关。</br>  他研制出这种高产的玉米可不是仅仅为了给养殖场当饲料的,而是准备出口到国外赚取外汇的。</br>  玉米在华夏的大部分地区都不是主粮,但是对于美洲那些国家,玉米就是他们的主粮,而且玉米在美洲也是主要的产区。</br>  秦天研制出这种高产的玉米种地,目的就是为了冲击世界四大粮商的市场。</br>  全球百分之八十的粮食交易,都掌控在世界四大粮商的手中。</br>  这个数据很恐怖的,因为一旦灯塔国想要制裁那个国家,别的先不说,先在粮食方面限制你,然后这个国家很快就会承受不住的。</br>  人总是要吃饭的,一顿两顿不吃饭还行,但是你饿三天试试。</br>  为什么前世的华夏那么注重粮食的安全,这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br>  因为人要是一旦饿急眼了,可是什么事情都干的出来的。</br>  粮食安全,可不仅仅只是只小麦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像大豆这种产油的经济作物也是如此。</br>  前世世界上的那些大粮商可没少利用大豆来坑华夏。</br>  如果不是后来华夏的自给自足,可能现在在大豆方面,已经完全被国外的那些粮商给控制了。</br>  粮食安全可是一个国家的重中之重。</br>  秦天研究高产的粮食种子一方面也是为了国家的粮食安全着想,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华夏广大的农民着想。</br>  毕竟种植粮食的投入少了,产量高了,农民能赚的更多一些。</br>  要说什么人最辛苦,农民必定在其中。</br>  前世,很心酸的一个例子,农民辛辛苦苦种出的粮食,一斤的价格还不够买一瓶水呢。</br>  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莫大的讽刺吧。</br>  诚然,这可能是多种原因造成的,但是,粮食的价格真的不能太低了呀。</br>  谷贱伤农。</br>  这也是为什么后来农村有太多的农民不愿意在家种地了,而是选择出来打工。</br>  出来打工一个月的工资可能比他们辛辛苦苦在地里劳作一年赚的都多。</br>  如果是你的话,你会怎么选择?</br>  作为农民的孩子,农村出来的,秦天现在发达了,也得为广大的农民想想。</br>  如果你认为秦天在农业方面的计划就这么简单的话,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他的计划可不仅仅这么简单的。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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