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姐姐们,就让傻子我来祸害你们吧 > 第14章 被人关心的感觉真好
    王青的房间有些地方还有土壁,昨天从供销社带回来的报纸,打算糊上报纸,至少看起来美观温馨一点。</br>  “傻子,你这是搅浆糊来糊报纸吗?咱们一起糊。”</br>  秦晓歌点了点头,“姐,你真聪明。”</br>  王红雁有些好笑,竟被一个傻子夸奖了。</br>  “姐,你脚还没有完全好,就给我递报纸就行了,小心不要再崴到脚了。”</br>  王红雁点了点头,心里面甜蜜蜜的,被人关心的感觉真好。</br>  秦晓歌之所以让她不要干其他的活,另一方面是因为她这段时间需要文静一点,毕竟现在没有后世的卫生巾,要是再漏了估计连衣服都没得换了。</br>  用报纸做了一个纸帽子,戴在两人的头上,进屋,用毛刷把浆糊糊到墙上,然后用旧报纸展开铺上去,用心地铺平压实。</br>  这种手艺,太简单了,轻柔一点就行,力太大了容易弄坏报纸,报纸在秦晓歌的手中糊得又快又好。</br>  糊墙主要是看墙面有没有起鼓的地方,要除灰,这些都难不倒秦晓歌。</br>  院子里面,秦小伟已经在卸竹子,看见秦傻子已经糊好了墙壁,“傻子哥,要是通上电就更亮了,要不我去找电工,让他过来通电。”</br>  秦晓歌点了点头,现在有钱了,一个灯泡,一个开关也花不了多少钱,示意秦小伟编织簸箕,自己一溜地来到村里。biqubao.com</br>  找到电工家里,会计兼电工和木匠的徐明亮听到秦傻子要通电,“傻子,听说你卖簸箕挣钱了,不光能养活自己,连你二叔家都沾光了,不过你一个傻子,要通电干什么?不会是晚上看你干姐姐吧!你小子有傻福呀,王家三姐妹,都睡过你的屋,是不是晚上怕摸错了房间,日错了人。”</br>  秦晓歌只能傻笑,对方开玩笑的,你要是认真就说明你还真的是一个傻子。</br>  拿了三个灯泡,一扎线,带上电工的吃饭家伙,和秦晓歌一起回到傻子的院子里。</br>  王红雁此刻正跟着秦晓薇编织簸箕,编得有模有样的,见秦傻子和村里面会计并肩走了过来。</br>  布好线,装好电表,装好电闸,把两个房间和一个堂屋的灯泡安好,拉了一下开关,灯泡立即就亮了。</br>  秦晓歌估计这些灯泡应该是十五瓦的,总比煤油灯强多了。“秦傻子,我家闺女在家里闲着也是闲着,要不你也带一个,就让她跟着你学习篾匠,编一个给一个的钱。”</br>  秦晓歌嘿嘿地笑着,答应下来,掏出一根烟递了过去,会计徐明亮这才开心地接过秦傻子递过来的大前门香烟,“行,没事我就走了,我家闺女让她现在过来,你可不要偏心。”</br>  秦晓歌把他送到院子里,这才坐在王红雁身边,用心地让她编织手工蚂蚱,生怕篾条割伤了姐柔软的玉手。</br>  很快就来了一名脆生生的十五岁女孩徐晓慧,性格有些怕生,和秦傻子打了声招呼,就挤到秦晓薇身边,跟着她学习编织簸箕。</br>  由于来了外人,秦晓薇这次死活不愿意留在傻哥哥家吃饭,到了饭点拉着好友徐晓慧回家了。</br>  这次王红雁没有让秦傻子独自烧饭,总不能老是吃白食,虽然大姐给了一些钱,可现在也指望不上,这也是王红雁要给秦晓歌帮忙编织簸箕的原因。</br>  家里有了女人就是不一样,王红雁淘米做饭,秦晓歌就在刮土豆。</br>  看到秦晓歌又拿出肉来,王红雁有些急了,感觉这是秦傻子特意照顾自己的,“傻子,哪能天天吃肉?这日子也不能这样过?”</br>  “姐,你的身子需要多补充一点营养,前段时间我卖了簸箕,现在不缺钱。”</br>  见王红雁咽了咽口水,姐这是真心的为自己着想,顶开王红雁,把肉切好。</br>  “傻子,姐不是那种顿顿吃肉的女人,我这身子我知道,日子要细水长流,知道不?你有多少钱?我是你姐,我得管好你。以后花钱都需要和我商量一下。”</br>  秦晓歌傻眼了,这是要管自己钱了吗?不是只有媳妇才操心老公的钱的?</br>  嘿嘿的笑着,看在红雁的好意和美丽下,点头同意。</br>  在秦晓歌的柜子里,大把的票子掏了出来,数了数,还有六十多块钱。</br>  “姐,这些簸箕都有人订的,以后我还会挣钱把你们家的外债还了,你还差什么?下次赶集的时候我卖完簸箕一起给你买了。”</br>  家里面多了一个女人,至少香皂,梳子要买的。</br>  “我啥都不要,下次赶集我们一起去,免得你被别人骗了。我不放心,行不?”</br>  “姐,你那个还在身上,等有机会我再带你去。”</br>  王红雁也反应过来,自己大姨妈还在身上,确实不宜走远路。</br>  下午,秦晓歌也不知道是咋回事,突然脑袋有些难受,鼻子一个劲的打喷嚏。</br>  “傻子哥,你感冒了吗?”秦晓薇见秦晓歌脸色有些难看。</br>  “咋了?是不是衣服穿少了,感冒了吧!”王红雁把秦晓歌拉进屋里,伸出玉手在秦晓歌的额头摸了摸,没有发烧,就是出虚汗。</br>  闻着红雁姐幽香的玉手,摇了摇头,“估计衣服穿少了,我多穿一点就没事。”</br>  王红雁有些担心,来的时候还以为自己一个人就可以生活得很好,来了才知道结果不是自己想的那样,现在的傻子成了她的依靠。</br>  “姐,不要在摸了,我怕我忍不住。”</br>  王红雁愣了一会,瞬间就红了脸,一路红到耳朵上,格外的美艳。</br>  看着到房间给自己找衣服的红雁姐,小脸红扑扑的,特别的好看,要是有这样一个知心知暖的女人在身边也是一种福气。</br>  王红雁很感受到秦傻子痴痴的眼神,都不敢看秦傻子,生怕这个傻子从后面冲上来,到时候一把抱住自己,关上门,到底是求救呢?还是不求救?</br>  簸箕编了不少,下午院子里面都没有地方,秦晓歌带着这些人来到竹山,现场砍竹,破篾,制作簸箕。</br>  王红雁不愿意一个人待在家里,非要跟着秦傻子一起进山,秦晓歌舍不得让来例假的王红雁干重活,就让她坐在石头上编制手工蚂蚱。</br>  随时的照顾她,生怕她渴着饿着,把这位因生病,不能生育的姐姐感动得差点破防。</br>  看着秦傻子为了生活而努力,有他在身边,心里面特别的踏实,有一种莫名的安全感,还有一丝感动,一丝丝幸福,以及一丝丝吃味,因为她偶尔在秦傻子睡觉的时候听见他喊着王青的名字,傻子,你和王青是绝对不可能的,你要其他的,大姐也许都会答应,这一件事大姐怎么可能答应把自家的妹妹嫁给一个傻子。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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