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晓歌点了点头,嘿嘿的笑着,和红雁处下来,感觉她也挺好的。</br>  “既然你会开车,刘明让你送酒,到时候带着红雁,一起到铜林。”</br>  “嗯。”秦晓歌点了点头。</br>  “小叔,我要是带一些菜籽油过去,需要到集市上卖吗?”</br>  小叔想了想,“我们厂就需要,这个确实有搞头,这里的菜籽油才卖六毛一斤,铜林上卖的菜籽油都需要九毛,还需要油票,黑市上都卖到一块一到一块三,到时候我给你问问。”</br>  现在国营厂都会隔三岔五地发福利,大米和油最受欢迎,可因为难以采购,只能发些其他东西,自己的厂子都快八千人,一块钱一斤肯定有许多工人愿意买。</br>  “要不你拉一批过去,我给你找地方储存,你小子这头脑真的开窍了。”</br>  秦晓歌点了点头,打算近期就找人收菜籽油,这个就需要找各村的村长,每个村子都有广播用的大喇叭,非常的好用。</br>  “晓歌,好好干,争取早日成为万元户,到时候我给你找一个好媳妇,红雁,你说对不对?”</br>  红雁脸色轻微变了变,很快就自我调节回来,“小叔,秦傻子这么能干,要是一般的你就不要带过来了,我这里就过不去,我是她姐,有义务给他把好关,脾气不好的不要,太丑的也不能要。”</br>  “哈哈,到时候我就按你这个标准给他找,这下你满意了吧!”</br>  王红雁听到这话开心地笑了起来,美滋滋的,可一想到自己不能生育,又叹了一口气,暗恨自己不争气。</br>  见王红雁到院子里面喂鸡,小叔拉着秦晓歌的手,“王紫玉就这么放心红雁跟你在一起,你现在恢复正常了,按照她的性格,是绝对不可能让你们孤男寡女的同住一个屋檐下,没名没分的。”</br>  秦晓歌把红雁的遭遇说了出来,小叔叹了一口气,“这丫头命苦,这样的话你也不能娶她,你是大哥的独苗,以后肯定要娶老婆生孩子的,不能生肯定不行,对她好一点,活多做一点,还有底线不能越,这丫头的心已经在你身上,你做什么她都不会拒绝,可你要知道,在一起容易,再要分开就不容易了。”</br>  要是能生育就好了,可真的能生育,王紫玉肯把这个妹子丢在这里,王紫玉这个女人虽然重情重义的,可也不是省油的灯,眼光高着呢。</br>  秦晓歌见红雁在炒青椒炒鸡蛋,呛得不断打喷嚏,小叔让秦晓歌过去,让小哥来弄,你们有两个菜就够了。”</br>  “小叔,我炒一个青椒炒蛋,你和秦晓歌喝一杯,没想到就是炒不好。”</br>  秦晓歌接过锅铲,快速地翻炒着,小叔就在一旁看着,见秦晓歌有模有样的,脸上带着满脸的笑容。</br>  红雁就有些不好意思,找了两个碗,倒了一些酒,想要弥补在小叔心中的印象分,这年头不会烧饭的女人自己都觉得难为情。</br>  小叔看秦晓歌炒菜,越看越满意,手艺不错,闻着味道就知道炒得很好。</br>  端上菜,秦晓歌和三叔喝了一点小酒,也没有吃饭,就让两人早点休息。</br>  秦晓歌把小叔一直送到三叔家,坐在三叔家里,“三哥,你在晓歌那里做事,一定不要让别人欺负晓歌,还有你也要踏踏实实的跟着晓歌干好加工厂,还有就是找一个媳妇,这么大了,真不能老是光棍吧!明天我就要回去,请不了太多的假。”</br>  最后还是强行让秦晓歌回去,说红雁一个人自家不放心。</br>  回到家里,红雁朝后面看了看,没有看见小叔,这才松了一口气,生怕小叔看见自己和秦傻子睡在一个房间。</br>  “小叔晚上和三叔住在一起,明天一早就要赶回去。”</br>  红雁从被窝里面做起来,“你真的打算带我一起到你小叔家里。”</br>  秦晓歌看着红雁胸前的微微颤抖,咽了咽唾沫,“姐,肯定的呀,赶紧躺下,不好冻坏了身子。”</br>  王红雁笑着乖乖地躺下来,“傻子,你对我真好,我大姐都比不了你,有事找你才顺便过来看我一眼。”</br>  王红雁其实听见了小叔对晓歌说的话,虽然很伤人,可也不能怪他小叔,连自家的大姐都放弃了自己,要是秦晓歌有一天真的有自己的媳妇了,还会这样对自己好吗?</br>  “秦傻子,你最想娶的是王青吗?”红雁睡不着,和秦傻子四目相对,眼神有些古怪。</br>  “嗯。”秦晓歌不想在这个问题上骗红雁,王青确实是秦晓歌今生最想娶的女人,善良,心好,又贤惠漂亮。</br>  “要是王青和别人结婚了,你还等她吗?”红雁觉得秦晓歌和王青是绝对不可能走到一起,阻力太大了。</br>  “那就祝她幸福!”秦晓歌心想都和别人结婚了,我还等她干什么?接盘吗?自己曾经是傻子,可至少现在不是傻子。</br>  红雁眼睛眨了眨,眉眼之间带有一丝笑容,“要是我能生孩子,傻子你会考虑我吗?”说完赶紧移开眼色,打量着屋顶。</br>  “姐,你怎么能这样想,你就是你,你是独一无二的红雁姐,其实我这人可能是长时间隔绝在内心世界,所以渴望有一份属于我的爱,也无法拒绝别的女人对我的喜欢,我有时觉得自己是不是祸害精。”</br>  红雁这才重新看向秦傻子,感觉自己和他是同一路人,都是天涯沦落人,所以才渴望有人能懂自己,对于别人这个时候给自己的爱护更加珍惜。</br>  秦傻子能说出内心的想法,反而让红雁觉得秦傻子实在,确实自己没有王青漂亮,也没有她有那份感恩的心,照顾秦晓歌那么多年,秦晓歌也不是木头人,怎么可能会忘记她。</br>  “姐现在是没人愿意娶了,以后看能不能找个二婚带孩子的男人随便嫁了吧。”</br>  “姐,不要这么作贱自己,我一定会挣钱给你治病的,除了王青,你就是我心中最重要的人。”</br>  “要是王青嫁人了,你愿意娶我吗?不举行婚礼,真要是治不好,我也不愿意拖累你,到时候我会主动离开你的。”</br>  红雁说完这句话眼睛都湿润了,这些天和傻子相处下来,真要是离开傻子,感觉真的没有勇气再活下去。</br>  “姐,到时候我会风风光光娶你的,没孩子到时候抱一个孩子,一样的。”</br>  “真的。”</br>  “姐,我可以发誓。”</br>  红雁听到秦晓歌愿意发誓,终于破涕为笑,“发啥誓,你有这个心就好,姐睡了,你也早点睡。”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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