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左丽琴低下头,咬着嘴唇,眼眶里面泪水似乎随时掉落下来。</br>  秦晓歌顺手剥了两个虾仁放在她的碗里,“电子表进水了?要是真的是我老乡弄坏的,我原价赔给你好了。”</br>  “她弄脏了我衣服,我原本就算了,脏了也没事,可她非要偷偷拿过去洗了,这不,我电子表在口袋里面,被她掏出来的时候不小心掉进水槽里,电子表就坏了,你说我该不该找她陪?”</br>  “嗯,是该陪的,丽琴,你有钱吗?”</br>  左丽琴摇了摇头,眼泪终于忍不住留了下来,飞快地用手背擦着。</br>  “不要哭了,出门靠朋友,有男朋友靠男朋友,要不,你做我女朋友吧,我就名正言顺的为你花钱了。”</br>  “哗啦”一声响。</br>  左丽琴吓得打翻了自己的饭碗,汤汁溅到桌子上,刚才的无声哭泣变成了抽泣。</br>  “好了,不要哭了,别人还以为我始乱终弃,抛弃糟糠妻子,这钱我给你出了,刚刚是逗你的,千万不要当真。”</br>  见左丽琴还在哭泣,秦晓歌大声的说道,“不要哭了,有我在,一切都不是问题,不就是五十块钱,我替你给了,以后加在房租里面。”</br>  秦晓歌掏出钱包。</br>  站着的女子瞄了一眼,下意识捂住精巧的樱桃小嘴,里面的钱包有着厚厚一扎钱,估计有五六百块,秦晓歌掏出五张大团结递给她,随手就像坏掉的电子表扔进垃圾桶里面。</br>  左丽琴抬着头看了一眼秦晓歌,见他专心地剥着虾子,然后一个个扔进自己的碗里。</br>  “我饱了。”左丽琴放下筷子,吸了一下鼻子。</br>  秦晓歌这才大口地吃着米饭,把桌子上的剩下的菜一扫而空。</br>  看到秦晓歌专心的干饭,左丽琴才抬起头,悄悄打量着这个要当自己男朋友的“老乡老弟”。</br>  见秦晓歌抬起头微笑地看着自己,有些慌张起来。</br>  “你先收拾一下,我到下面抽根烟。”秦晓歌压根不抽烟,直接来到下面的饭票充值窗口,一口气充值了十元饭票。</br>  秦晓歌见她下来,给她撑着雨伞,快走到女生宿舍的时候,将伞塞给她,“这伞没有大黑伞好,有些秀气了,你留着吧。”</br>  就在左丽琴推拉的时候,秦晓歌悄悄地将饭票和十元现金塞到她口袋里面,实在是拗不过倔脾气的桃花眼,秦晓歌只能撑着伞,目送她消失在女生宿舍楼梯口。</br>  回到宿舍的左丽琴下意识地想要掏出装钱的手帕,想要放进带锁的木头箱里面,结果掏出大把的饭票和一张10元的大团结,急忙跑到楼下,秦晓歌早已没有了身影。</br>  王紫玉见秦晓歌拎着红色的塑料水桶进来,“怎么了?气消了,有死皮赖脸地回来了,这是白荡湖里面的大闸蟹,还有石鲫,野鸭,你这是想起我们三人的最爱了吗?”</br>  看到王紫玉阴转多云再转晴,秦晓歌有些傻眼了,这就原谅自己了,虽然都不知道为啥生气的?</br>  看来投其所好也是哄女人的一大绝招,闻着她的槐花体香,秦晓歌笑着摸着短发,“姐,只要不生我的气,你要天上的月亮我都给你摘回来。”</br>  王紫玉笑了起来,这次算秦晓歌过关了,没有过去找刘柳,而是气冲冲地回到老家,说明他心里没有惦记刘柳,还贴心的带回了自己爱吃的野鸭。</br>  红雁在后面笑盈盈的,刚刚秦晓歌被大姐拦在门外,心里面为他担心过不了大姐这关,没想到情男这次情商不错,还带了白荡湖的特产,让王紫玉想起了曾经插队时的情怀。</br>  “大姐,今晚我想吃水煮鱼片,螃蟹。”红雁笑嘻嘻地走到大姐身边,草绳系着的大青鱼一条都有一斤多。</br>  王青在书房里面走出来,看到石鲫眼睛一亮,这小子也没有忘记自己最爱吃的鱼,也是有心了,一路带了过来。</br>  晚餐有鱼有肉有青菜,这让秦晓歌莫名地想起了在校园的左丽琴。</br>  王青洗完澡出来,擦干一头乌黑秀丽的头发,洗过澡的肌肤就是水嫩嫩的,那张迷倒众生的俏脸被洗澡水洗得白里透红。</br>  一双眼睛水汪汪的,透着清晨露珠折射着阳光一般的光彩,琼鼻挺秀,樱唇饱满。</br>  就这样披着头发,看着大姐给秦晓歌铺着被子,然后幸福地给枕头换上新的,这才回到自己房间看古华的芙蓉镇。</br>  秦晓歌就趴在大姐的身侧,看似在看大姐手中的鱼发呆,其实就趴在大姐的白皙秀美的玉足旁,目光总是有意无意地上瞟着。</br>  王紫玉也不在意,专心的看着手中的小说,秦晓歌干脆坐了起来,握着王紫玉的玉足,在王紫玉一脸的不解中,看他将自己的玉足放在大腿上,然后用手指给她按脚底,一阵阵舒坦劲差点让大姐失了……</br>  禁,情不自禁地踹了一脚秦晓歌,差点将他踹到床下面。</br>  “对不起,实在是酸麻舒服了,你再来,我保证不踹你了。”</br>  秦晓歌这才爬了回来,继续自己的按摩脚底大业。</br>  王青笑了笑,打算离开,不经意地顺着秦晓歌的视线望去,发现秦晓歌盯着前面裂开的一个小洞看得出神,这小子胆子也太大了,连大姐的便宜也占,大姐还没有察觉秦晓歌是想屁吃。</br>  大姐对秦晓歌的态度好像有些怪怪的,以前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对秦晓歌发怒火,生气,现在对秦晓歌有些依恋,在秦晓歌出走的这段时间里,看什么都烦躁,还骂秦晓歌是白眼狼,喂肉都养不熟。</br>  由于大姐和王青都抽不出时间陪红雁到医院拿化验单,秦晓歌自然接过这个重担,看着红雁在家里梳着头发,洗了一把脸,经过秦晓歌半年的滋润,这张脸如今已经是光滑细嫩,犹如白瓷一样。</br>  秦晓歌开车,红雁侧身,亲了秦晓歌一下,亲得不过瘾,干脆抱起他的脖子送上了香吻。</br>  “晓歌,好久都没听到你叫我啥了?”松开手,红雁一脸委屈地问着秦晓歌。</br>  “媳妇,老婆,亲爱的。”</br>  红雁笑得很幸福,“那你亲我一口。”</br>  秦晓歌看了看四周,还好人不多。</br>  软软的,香香的,情不自禁地按到她的大腿上,一片软腻。</br>  过了好久,红雁才闭上嘴巴,“老公,可以走了。”</br>  在后视镜里面,看着一脸英俊的秦晓歌,嘴角的笑容,她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女人。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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