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雁一边享受着秦晓歌给她的快感,一边又惴惴不安担心被大姐听到自己漏出去的声音。</br>  努力地靠在秦晓歌怀里,连双腿都软得站不起来,感觉全身都在颤抖。</br>  对于秦晓歌对她的痴迷,心里面特别的受用和甜蜜,其实她心中最喜欢的男人就是这样,给她想要的浪漫和真心。</br>  见秦晓歌终于停了下来,赶紧扣上被解开上衣的纽扣,白了秦晓歌一眼,脸上的红潮还没消退,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才有力气的说道。</br>  “晓歌,要不我们明天回家吧,回我们自己的小家,要不然像今天一样,被大姐看见,还不得打死我们俩。”</br>  “不会的,大姐心中最喜欢你了,只会打死我,打死我这个祸害姐的傻子。”</br>  其实秦晓歌已经听见大姐的脚步声,不过秦晓歌相信她不会出现在两人面前,顶多就是偷偷的瞟几眼。</br>  “嗯,明天我们就回去,今晚你就憋着点,睡我的房间,我晚上和大姐睡一张床。”</br>  秦晓歌亲了一下她红唇,找来被踢飞的拖鞋给她穿上。</br>  晚上,王紫玉睁开眼睛看着熟睡的红雁,看着她的有容乃大,这应该就是慰藉秦晓歌当初刚恢复神志处于最孤独的最渴望爱的凭仗吧。</br>  桃子被红雁轻易地摘走了,是因为不相信秦晓歌的能力吧。</br>  由亲爱到爱情,自己已经落后了太多,落后就要挨打,落后就要努力地追赶,自己这颗大白菜再不让中意的猪拱了,也会烂在地上化为肥土吧。</br>  听到红雁要回去,一半舍不得,一半又期盼着,这样住在一起,自己难受,红雁也难受。</br>  其实她要的真的不是太多,能给秦晓歌生一个娃,然后和他简简单单的生活在一起,不求长久,只求点点滴滴的快乐时光。</br>  早上秦晓歌起床的时候,发现大姐眼睛里面布满了血丝,正在厨房忙活早饭。</br>  秦晓歌轻轻地在后面抱住她,“姐,红雁要回去了,今天我就把她送回去,等过几天我就过来陪你。”</br>  大姐点了点头,“只要你心里有我就行,赶紧叫红雁起床吃饭,以后她想回来就回来,不想回来你也就不要勉强,看了眼里面膈应,听到心里面难受,一想到你和她在一起,姐,心里面就像掉了一块肉似的,空落落的。”</br>  “大姐,委屈你了,手心手背都是肉,我会平衡好你和她的时间。”秦晓歌手不老实地揉着,大姐靠了一会才不舍地将秦晓歌推开。</br>  “去叫她吧,早点回去,照顾好她,她要是惹你生气了,担待一点,不要骂她,更不要打她,你打她我会跟你拼命的。”</br>  大姐的眼睛有些湿润,却也挑明了态度。</br>  秦晓歌将手伸进红雁的被窝,不重不轻地拍了一下她的屁股。</br>  她不情愿地睁开眼睛,看到秦晓歌才笑了起来,“晓歌,你抱我下来。”</br>  秦晓歌掀开她的被子,将她抱了下来。</br>  不情不愿地穿好衣服,大姐已经将早饭都烧好了。</br>  “吃完就早点回去,以后好好的跟秦晓歌过日子,还有不要那么懒,多帮秦晓歌做点家务,还有注意身体,过年的时候和秦晓歌一起回来。”</br>  红雁顿时明白大姐已经知道她和秦晓歌的关系了,在饭桌下踢了踢秦晓歌的小腿,幸福地露出了笑容。</br>  秦晓歌将两人的衣服,还有刻刀和竹林七贤的竹雕都带上,看着大姐依依不舍的眼睛,“大姐,我现在有车,云湖村离省城又特别的近,你要是想我了,给我打一个电话。”</br>  大姐白了一眼秦晓歌,拉着红雁的手又唠叨了几句,这才让秦晓歌开车。</br>  前面有一辆大巴车停在路中,秦晓歌正打算按喇叭,看到大巴车上面有两个大男人拿着匕首正在抢劫,然后两人抓了一个漂亮的姑娘,连拉带拽地将大声呼喊救命的姑娘拖到车外。</br>  大巴车赶紧关上车门,黑烟冒起,竟然丢下姑娘直接开走了。</br>  “大哥,后面还有俩小车,里面还坐着一个漂亮的姑娘,这样你一个我一个,咱们都有媳妇了。”</br>  说完握着匕首走在路中间,凶神恶煞地朝小车走来。</br>  还有这种不怕死的劫匪,秦晓歌一脚油门,车子加速冲了过去,却被注意力集中的劫匪避开。</br>  秦晓歌本可以直接开走,看着被劫匪抓住不断挣扎衣服都被拉扯开的姑娘,随着秦晓歌的车子眼睛在移动,虽然知道对方不可能停下车子来救她,可还是情不自禁地望着车子开走。</br>  秦晓歌不可能见死不救,不在原地停车是因为顾忌坐在车中的红雁,不敢冒这个险,让红雁陷入一丁点的危险之中。</br>  直到秦晓歌将红雁藏好,红雁拉着秦晓歌的手,“晓歌,为了我,一点要平安回来,姐不能没有你。”</br>  晓歌笑着点了点头,打开车门,以最快的速度开了回去。</br>  寻着女人的哭喊声。</br>  两兄弟此刻拉扯着姑娘的衣服,就在旁边的小树林里,一个年龄小的劫匪抓着姑娘的双手按到脑袋上方,一个年龄大的劫匪兴奋地拉着女人的裤子。</br>  “嘿嘿,兄弟们,刚才不是想拦我汽车的吗?我已经过来了,欺负女人有什么意思,来呀,先捅了我再上人家大姑娘也不迟。”</br>  “弟,你看好这个娘们,我去了结了这个傻子,等我找到那个娘们,到时候咱们就金盆洗手,守着老婆孩子过日子,这生活才美滋滋的。”</br>  握着匕首,眼中带着阴狠,估计手上有几条人命了,“傻子,你还敢回来,今天我就让你知道阎王殿在哪里?”</br>  说完拿着匕首,狠狠地朝秦晓歌冲了过去。</br>  秦晓歌笑了笑,直接一脚揣在劫匪的肚子上,这个劫匪被踢飞撞到旁边的柳树上,竟然撞得柳树不断地摇摆。</br>  连惨叫声都没有发出来,嘴里面冒着血水,生死不知。</br>  抓着姑娘的劫匪大声地喊着,“大哥!”</br>  见大哥歪着脑袋,血水涌了出来,这才反应过来遇到了煞星想要抽出腰间的匕首。</br>  可秦晓歌哪里会给他时间,冲了过去,等对方反应过来,脖子已经被秦晓歌掐在了旁边的树干上,没有哔哔,直接一拳打在他肚子上,见对方缓缓落地,秦晓歌这才放心的捡起掉落在一旁的匕首。</br>  “好了,姑娘,没事了。”</br>  秦晓歌看着这个漂亮又有风韵的女人,年龄以秦晓歌多年的眼光看不会超过三十岁,鹅黄色的抹胸还努力地保护着挺拔之处的春色,一头乌黑的头发凌乱地散开,一双秋水般的眼睛不敢相信地看着秦晓歌,小巧的鼻子下红唇嫣红,清丽美丽的俏脸楚楚动人,给男人一种极强的保护欲。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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