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姐姐们,就让傻子我来祸害你们吧 > 第279章 他有正式工作的
    见她要出门,秦晓歌这才离开这里。</br>  早上迷迷糊糊地听见敲门声。</br>  秦晓歌赶紧穿好衣服,打开房门。</br>  任晓妍的笑脸出现在秦晓歌眼前,还是那么的知性和美丽。</br>  “我是不是打扰你睡觉了,带你带了早餐。”任晓妍装着很随意地打量客厅。</br>  “你不来我也有起来了,要不你坐会,我去刷牙洗脸,很快就好。”秦晓歌还没有转身,就听见任晓妍问道。</br>  “就你一个人,你不是和王紫玉住在一起的吗?她不在?”任晓妍坐在沙发上,家里面总体来说还是蛮整洁的。</br>  “她出差了。”任晓妍看着秦晓歌吃油条,喝着豆浆。</br>  “这次参加你父亲寿宴的人有哪些呀?”秦晓歌问道。</br>  “我两个姐姐,她们你应该都认识了,还有我哥哥和嫂子,剩下的要不是我哥的下属,要不就是任晓婧的下属,还有我爸以前的下属和朋友。”任晓妍说道。</br>  “这样呀,中午在大酒店吗?”</br>  “不是中午,是晚上。”任晓妍很自然的说道。</br>  “那你这么早过来干啥?对了,小雨呢?”秦晓歌原本上午送沈竹烟到客运站。</br>  “小雨早就被任梦秋带过去了,我来找你,是打算让你陪我买礼物,怎么说也是我亲生父亲,还有这么多年没见我妈妈了,我想给她买身衣服。”任晓妍歉意地笑着。</br>  “原来是让我过去给你拎袋子的,行,这事我在行,我吃完了,咱们一起走吧。”秦晓歌擦干净桌子,就开着车来到省城最大的百货公司。</br>  任晓妍给他爸爸买了一台海鸥牌相机,给她妈买了一件羽绒服,一副白玉手镯。</br>  买完白玉手镯后,又将秦晓歌带到男人服装区。</br>  看到任晓妍在挑选西装,秦晓歌还以为她给她父亲买西装。</br>  “晓歌,你看这件西装怎么样?你喜欢吗?”任晓妍将秦晓歌叫过来。</br>  “不会是给我买衣服吧?我不喜欢穿西装。”秦晓歌还真的不喜欢穿西装,觉得穿西装太老气了。</br>  “平时你不穿西装也没有关系,这次听我的。”说完给秦晓歌挑选了一套西装。</br>  买完西装又要拉秦晓歌到理发店,总算结束了折腾。</br>  看到镜子里面自己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棱角分明英俊的脸庞,秦晓歌对这张脸还是蛮满意的,至少比上辈子帅多了。</br>  开车回到任晓妍家,任晓妍换了一件裙子,外面披着一件大衣,有些惊艳了秦晓歌的眼球。</br>  “好看吗?”</br>  “好看,衣美人更美。”秦晓歌发自肺腑的夸奖。</br>  任晓妍拿出一根领带,亲自给秦晓歌系上。</br>  两人靠得那么近,秦晓歌都能闻到她的呼吸香味。</br>  “晓歌,头低一点。”任晓妍轻声说道。</br>  秦晓歌俯下身子,差点碰到她的胸脯,曾经这雪白的胸脯就在秦晓歌面前,只是秦晓歌只能惊鸿一瞥,就匆匆离去。</br>  看着她像妻子一样给秦晓歌整理衣服,“有没有勒的难受?”任晓妍问道。</br>  “别扭,其他还好。”</br>  “戴久了就好了,这样看起来人都不一样了,很有气质,加上你又很帅,可以说走在路上,迷死无数小姑娘。”任晓妍在欣赏着秦晓歌的英俊。</br>  下午早在出门,秦晓歌将车子开到大酒店门口,打开车门,走到副驾驶那边替任晓妍打开车门,伸出手将任晓妍扶出来。</br>  任晓妍挽着秦晓歌的胳膊,和秦晓歌一起来到老丈人面前。</br>  “晓妍,晓歌,你们俩来了。”一位二十五岁左右的男子伸出手和秦晓歌握手。</br>  “晓歌,这是我哥哥任白平,我亲哥哥。”任晓妍赶紧给秦晓歌介绍。</br>  “哥哥好,很高兴见到你。”秦晓歌见他果然和任晓妍有点相似。</br>  “晓妍,替哥哥招待好晓歌,进去吧!”任白平亲热地拍了拍秦晓歌的肩膀。</br>  晓妍拉着秦晓歌的手,来到父亲和母亲的身边。</br>  “晓歌来了,坐这里,和晓妍坐一起,你们能来爸爸真的很高兴,特别是晓歌,上次让你受委屈了。”</br>  “爸,我有啥委屈的,我很幸福的。”秦晓歌坐在晓妍身边。</br>  任梦秋笑盈盈地看着秦晓歌,怀里面的小雨赶紧跑下来,来到秦晓歌面前,“爸爸抱我,爸爸我想你了。”</br>  秦晓歌将她抱在怀里。</br>  任晓婧扫了秦晓歌一眼,看到秦晓歌细心的将小雨抱到怀里,看得出来,和小雨的关系很亲密。</br>  “晓歌,你那本《诛仙断情》出版社看了,说这是一本很经典的仙侠爱情故事,估计应该会受到市场的喜欢,出版社还给湾湾那边的出版社总编看了,湾湾那边想要繁体书版权,价格还不错,我替你答应了。”任梦秋说道。</br>  “行,那我就委托你了。”秦晓歌有些奇怪,照理说里面问题应该不少。</br>  “你这本书黄栋梁带着编辑给你精修了,不过文笔比上次进步很大。”说完一只手想要握着秦晓歌的手,只是被秦晓歌不经意的避开了。</br>  “妹夫,你现在在哪里工作呀?”坐在任晓婧旁边的一位美妇笑盈盈地看着秦晓歌。</br>  “我,整天无所事事的,老家省城两头跑。你是?”秦晓歌正吃着黄鳝段,被一个女人问道。</br>  “嫂子潘霞慧,我哥的媳妇。”任晓妍掏出手绢将秦晓歌嘴角的饭米粒擦掉。</br>  “我还以为你是作家,可我又没听说有哪位作家叫秦晓歌的,要是没有工作,让白平给你安排一份工作。”潘霞慧还是一脸笑容的说道。</br>  “不需要麻烦白平了,晓歌是艺林文学社的老板,美艺竹编的老板,就是出口到国外的美艺竹编,他是不出名,可大家熟知的《渴望》和《情满四合院》都是他提供的故事梗概,这是梁老女士亲口承认的,王青就是他姐姐。”任梦秋瞟了一眼这个嫂子,不缓不慢地说道。</br>  “宋敏,到妈妈这边,不要老是缠着你舅妈,晓歌有正式工作的,江北汽车厂的技术顾问,副厅级别待遇。”任晓婧亲自给秦晓歌空着的酒杯倒上酒。</br>  “晓歌,姐姐敬你一杯,要不是你,姐姐这条命就没有了。”任晓婧敬了秦晓歌一杯酒。</br>  “姐,举手之劳。”秦晓歌正要喝酒,被任晓妍拦了下来。</br>  “晓歌,你酒量不行,这杯酒我带你喝,等下你还要送我和小雨回去,就不要喝酒了。”任晓妍将秦晓歌一杯酒同样喝空。</br>  潘霞慧这才正眼看着秦晓歌,“我听说他在外面喝酒玩女人,和那些纨绔子弟鬼混,赌钱欠债,原来是我听错了。”</br>  任梦秋瞪了一眼潘霞慧,“听风就是雨,秦晓歌是秦晓歌,人渣是人渣。”</br>  “晓歌呀,我家晓妍就交给你了,收收心,外面的女人哪有晓妍好,她是个好姑娘。”任晓妍的妈妈给秦晓歌夹了一块鱼块。</br>  “妈,放心,我会对晓妍好的。”秦晓歌看了一眼任晓妍,见她望着自己浅浅地笑着。</br>  “晓歌,遇到事情要稳定一点,遇到难事可以找白平,或者任晓婧,他们不会不管你的,都是一家人。”任晓妍的父亲目光柔和地看着秦晓歌,越看越满意,除了有点花心,其他啥都好,有担当,有本事,愿意上进,还有一手大师级别的手艺,对于一个农村出来的孩子已经不容易了。</br>  “爸,你太过奖了。”</br>  这时候敬酒的人开始过来了,任晓妍被她妈妈拉到一边。</br>  “晓歌,诛仙的后面故事给我讲讲呗?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有人讲修仙和爱情融合在一起,耳目一新。”任梦秋赶紧靠到秦晓歌身边,一把抓着秦晓歌的手挠着秦晓歌的手心。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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