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姐姐们,就让傻子我来祸害你们吧 > 第291章 我不会弄丢你的
    简单的换了一身衣服,洗了一个澡热水澡,鼻子还是有些堵,难受。</br>  坐在饭桌上,徐樱看着秦晓歌和王紫玉,要是也有这样一个为自己跳冰冷鱼塘的男友就好了,以前有点喜欢秦晓歌,只了解到他和其他女人理不断减还乱的迷情后选择了放弃,虽然他有点花心,到需要他的时候又是那样的安心,因为他除了不和你结婚,其他能为你的事他都想到了。</br>  闻着锅里面的鲤鱼香味,四个人都咽了咽口水。</br>  徐樱决定不再想那么多,美食在前,先吃饱肚子再说,有点微辣,真的是胃口大开。</br>  至于云璟雅,锅盔加辣子,再品尝着酸辣的鱼肉,确实是人间美味。</br>  大姐给秦晓歌捞了两块鱼肉,然后就将酸菜放了进去。</br>  “晓歌,多吃点辣,暖暖身子。”大姐虽然面上没有表现出来,可那一刻秦晓歌半边身子在水底摸着她,一边让眼泪默默涌出的场景给感动得心都要碎了,在坚硬的冰块也被秦晓歌那颗火热的心给融化。</br>  有时候男人的爱也许无言,也许平淡,可也能为你在遭遇危险的时候,毫不犹豫将心爱的女人推开,将死亡留给自己,或者在面对倒塌的时候,用脊梁给女人撑起一片天空,这就是男人的大爱,也许木讷,也许藏在心里,只是在不经意间为爱人奉献一切。</br>  “哇,太好吃了,下次我带老爸老妈过来,到时候我还会来这里吃石锅鱼。”徐樱已经盘算下次再来的打算。</br>  云璟雅也给秦晓歌不断地投喂。</br>  秦晓歌的碗里就没有放空的时候。</br>  “怎么样?我家的石锅鱼不错吧。”大爷给四人送了一份小菜,有些得意地问道。</br>  “太好听了,我还从来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鱼,老板,你太厉害了。”徐樱毫不犹豫地给大爷竖起大拇指。</br>  “哈哈,就冲你这根大拇指,大爷我给你们弄一份手工裤带面。”</br>  大概瞪了十分钟,大爷将手工做出来的面条摆在每个人的面前。</br>  大爷亲自给徐樱的面条浇上石锅鱼的汤汁,虽然嫌弃她钓鱼太差,可看着她就是顺眼。</br>  秦晓歌打算给大姐浇上鱼锅里面的汤汁,却没有想到大姐比他还要快,先将汤汁浇在秦晓歌的面条上,然后又主动搅拌面条。</br>  秦晓歌咬了一口,劲道爽滑,很有嚼劲,里面是鲤鱼和酸菜的香味。</br>  云璟雅看着大姐眼中的柔情,这真是千防万防,家贼难防,这个王紫玉又那么端庄,又纯又欲的,秦晓歌要是能抵挡住成熟风情万种的女人魅力,那才怪了,一想到她可以老鹰吃小鷄,心里面比最里面的酸菜还要酸。</br>  房间布置的也很简单,一张床就够了。</br>  大姐给秦晓歌整理床铺,然后拿着一本游记坐在秦晓歌床前。</br>  秦晓歌头有些难受,沉沉睡去。</br>  云璟雅来到秦晓歌房间,看到大姐坐在秦晓歌床边安静的看书,看了看秦晓歌的脸庞,不甘心地离去。</br>  秦晓歌此刻感觉特别难受,头昏昏沉沉的,整个人就像掉进水泥面。</br>  大姐刚刚给秦晓歌喂下退烧药,又给秦晓歌额头加了一条湿毛巾,等老板和云璟雅离去时,将俏脸贴在秦晓歌发烫的脸庞上。</br>  “大姐,不要不理我好吗?我怕!”</br>  “大姐,刘柳太可怜了,我要是不安顿好她,让她流落街头,我这辈子心都不会安宁的。”</br>  “大姐,你真的不要我了吗?说好的一辈子白头偕老的,我不会弄丢你的,要是没有你,我的人生还有乐趣吗?”</br>  大姐的眼泪打湿了秦晓歌的脸颊。</br>  大姐一晚上就这样趴在秦晓歌胸膛上,安静的守护者秦晓歌。</br>  云璟雅这才知道,原来有人能和自己一样,将全部的身心掏给他。</br>  临别的时候,老板手拉着他老板,给这些人送行。</br>  回到庐阳,秦晓歌看着徐樱拉着云璟雅打了一辆出租车离去。</br>  看到大姐打了一个哆嗦,秦晓歌脱下外套披在她的身上。</br>  “晓歌,我不冷,你感冒刚刚好,还是你穿。”大姐打算将外套脱下来给秦晓歌,却被秦晓歌给握住了手。</br>  “你穿,你暖和,我心里就暖和。”</br>  回到家里面的几天,王紫玉真的是贴心入微,让秦晓歌过上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br>  这样的生活曲径通幽,秦晓歌只是在周末到萧清研那里学习写作,剩下的时间都是陪着大姐。</br>  只是红雁的电话打破了两人的世界,对于红雁的要求,大姐还真的无法拒绝,只能让秦晓歌早去早回。</br>  刘柳将找人将秦晓歌的小车送了回来。</br>  穿着大姐亲手给她编制的暖和毛衣,心满意足地踏上会云湖村回家之路。</br>  红雁看到秦晓歌开着车回来,就差在秦晓歌怀里哭了,“傻子,你把我丢在这里,整整两个月了,你还要我这个媳妇呀!”</br>  “要,要不我们现在就回去,让我好好的要你,媳妇,我都想你想疯了。”秦晓歌看着她开心的笑容。</br>  将买给她的衣服给她,让她换上,满满一车的东西,基本上三分之二都是她的。</br>  “好漂亮的羽绒服,村里面的人看都没看过,我这样穿出去,那些老娘们一定在我背后指指点点。”</br>  里面穿了一件大姐亲手给红雁织的白色羊毛衫,将她修长的体型展现出来,该瘦的地方瘦,该鼓的地方鼓。</br>  特别的漂亮,这一双笔直的大长腿,还有一对甜的能勾人的大蜜柚,秦晓歌此刻就有一种将她就地正法的欲望。</br>  “晓歌,看什么,都老夫老妻了,这牛仔裤咋样?我这一身可以不?应该没人说什么?”</br>  红雁一边摸着胸口,一边又摸着后面被勒着的裤子,水汪汪的眼睛看着秦晓歌。</br>  “现在省城的女人都是这样穿的,你一没露,二没破,有啥不能穿的。”</br>  红雁这才开心的跑道梳妆台,对着半身镜照着。</br>  然后来到秦晓歌面前,撒娇地让秦晓歌抱抱她。</br>  秦晓歌将她抱紧,在她嘴唇亲了很久才不舍得分开。</br>  红雁笑着捧着秦晓歌的脸颊,“我想你了,全身上下和心里都想你了。”</br>  “嗯,这次回来要是没有特别紧急的事情我就不离开了,一直陪你到年后。”</br>  秦晓歌就这样安静地抱着她,两人的脸贴在一起。</br>  “真的呀,说好可不能骗我,骗我的话我变是小狗,咬死你。”说完水汪汪地看着秦晓歌,咬着他的嘴唇,让他咬她舌头。</br>  “堂嫂,我堂哥回来了吧。”小薇在院子里喊了一身:“你们俩好了没有?”</br>  秦晓歌还没有反应过来,闻着媳妇红雁,“小薇怎么回来了,我记着财务还没有放假呀!”</br>  “大姐让她先回来了,说一年都没有回来,多给她一点假,小伟和徐晓慧就没有回来。”</br>  红雁有些不舍地离开秦晓歌的怀抱。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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