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姐姐们,就让傻子我来祸害你们吧 > 第310章 教小梅唱歌
    “那行啊,来一碗吧,回去可以不用做晚饭了。”于是秦晓歌找了个空桌坐了下来,等着刘柳给自己端饭。</br>  不多时,刘柳端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米粉走了过来,秦晓歌拿了一双筷子,先搅拌搅拌了汤底,因为所有的调味料都在碗底,他们放米线之前是先把调味料放碗里,然后放上米粉,再加上一些熬的底汤,所以吃之前就要先搅拌搅拌一下汤底,这样让味道更加的均匀,不会都留在碗底,吃到最后就剩下咸了。</br>  秦晓歌喝了一口热腾腾的汤,这么冷的天,真是分外的暖和,加上自己交给刘柳的秘制辣油,让味蕾一下子就打开了。身上一下子就暖和了起来。一碗米粉一会就进了肚子,今天因为和李双河他们谈得太兴奋了,早上没吃就出门,中午和赵长平在厂区食堂吃了点,这会吃了一碗热腾腾的米线,身心瞬间放松,加上自己的事业进展,感觉自己人生真是达到了顶峰。现在还有刘柳在身边,更是幸福无比。</br>  “晓歌,咋样,口感和你做的没区别吧?”刘柳一脸紧张的看着秦晓歌,等着他的回答,虽然这个店是自己在看着,但是配方是秦晓歌给的,从开店到现在他还是第一次来店里吃呢,怕自己做的不一样,口感上不对。</br>  秦晓歌看着刘柳由于着急,脸上更加红彤彤的,配上她那雪白的肌肤,好像一个可口的苹果,非常的动人可爱。伸手捏了捏刘柳的脸蛋,打趣道:“味道…………。”秦晓歌故意拖长了声音,看着刘柳着急的模样,逗逗她,更加的欢喜。</br>  “味道咋样?你倒是快点说啊!”刘柳焦急地问着。</br>  “味道很好了,你怕啥,姐,你这么聪明,连这点信心都没有。”</br>  秦晓歌呵呵地笑道,“现在你店里还是米粉还是太单一了,可以加上牛大骨,猪大骨,饼子,煎蛋等。</br>  配菜再多加点,来着吃饭的都是要给人家吃饱了,都是附加矿区厂区的,都是体力劳动者,出来吃一顿,还不吃饱,回去还得加餐,下次谁还会来。“</br>  刘柳感觉秦晓歌说的很在理,于是点头附和,想着一会给掌勺的说,明天看看市场上有没有一些别人的配菜,到时候配菜的种类多开发几种出来。这也是增加营收的一种手段啊。不想吃这种的,可以换别人,常吃一种的,也是可以换换口味的,这让别人也多了一份选择。</br>  刘柳端着晓歌吃的空碗,说道:“你搁这等我会,我去给大师傅说一声,明天去商场看看有没有什么食材,可以和米线放一起的,买个回来,先自己人做出来,尝尝看。”说着,就去了后厨。</br>  秦晓歌点了点头,站起来,在店里溜达溜达。他发现这个汤底都是辣的,有些人不能吃辣的,都需要用水去勾兑一下,这样会减少不少客源,因为不是每个人都喜欢吃辣的。于是,有个想法在他的脑海里形成,晚上回去自己再琢磨琢磨。</br>  很快刘柳就从后厨走了出来,边走还边回头交代着一些事情。看到秦晓歌在门口等着,也不再耽误,戴上红色的围脖,和秦晓歌一起走出了店门。</br>  初春的寒风还是这么刺骨,秦晓歌把刘柳往自己怀里拉了拉,彼此靠得更近,在月光的照耀下,两人向家走去,看上去就像一对新婚夫妇,早上一起上班,晚上一起下班,此刻的幸福感,让刘柳更加的美艳动人。</br>  “夜半三更哟盼天明,寒冬腊月哟盼春风…”打开门,就见刘梅在客厅唱着当时的流行歌曲《映山红》,声音婉转动听,别说唱的还真像那么回事,她唱的是老艺术家邓卫华版本的,虽然现在很流行,但是后面都被一个叫黄英的版本给唱得家喻户晓了。</br>  “想不到小梅还有这个天赋,唱得真好,以后成了歌唱家可不要忘了姐姐,姐夫。”秦晓歌说笑道。</br>  “姐夫,你真会开玩笑,我就是唱着玩的,离歌唱家还远着呢?”刘梅一直有一个梦想,就是以后自己能唱很多很多的歌曲,但是她知道自己现在只有姐姐了,姐姐每天为了生活,去店里忙前忙后,现在因为有姐夫在身边,才会早早回家,才会有那么多的笑脸,自己的梦想还是放在心里吧,不能给姐姐再添加负担了。</br>  “小梅,晚饭你吃了么,我和你姐夫在店里吃的,家里还有菜,我给你做个饭吧。”</br>  “姐姐,不用担心我了,我自己做的蛋炒饭,可是放了两个鸡蛋的哦。”刘梅转换了心情,骄傲地说道。</br>  秦晓歌看出了刘梅脸上的变化,知道小姑娘心里肯定是有什么想法的,也没有着急问她,而是想到在他前世,有个人翻唱了这首歌,唱法完全不一样,那个人唱的不像这个低转,有一种娓娓道来的感觉,那个唱的有一种唱山歌的感觉,听得更加激情,更加的澎湃,于是秦晓歌试着唱给了刘梅听,谁知道刘梅听了一遍,就能跟着唱出来,而且唱得有八九分的相似,要是能改掉她现在的口音,那就是更好了。</br>  秦晓歌看到了刘梅唱歌时的那种自信,是这个年代不允许,要是放在前世那个年代,送去稍作培养以后搞不好能在歌唱界创出一般天地。</br>  “姐夫,你的这个版本,我咋没听过呢,真的太好听了,唱起来更加的让人心情愉悦呢。”</br>  “我有一次去山里收南竹,听到那个地方的人喜欢对山歌,有人就把这个改编了一下,我听着也好听,今天听见你唱起来,我突然想到了,感觉你唱得挺不错。我还在那学了一首歌,你可要学,我也教给你?“</br>  “好啊,好啊!”听到还有新歌要学,也不追问歌的出处了,刘梅高兴地蹦跶了起来。拉着姐姐的胳膊,开心地摇晃着。</br>  刘梅看到两人的互动,要是时间一直留在这一刻多好,属于我们三的幸福时刻,但是她知道,秦晓歌不是属于自己一个人的,他还有很多事,很多人需要他。自己的这个想法是不是太自私了。想着想着,露出了一丝忧愁。</br>biqubao.com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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