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姐姐逼我祸害她闺蜜 > 第271章 刮骨刀
    将手下打发走去抓沈默之后,唐定国站起来,背着手烦躁地来回踱步。</br>  虽然知道楚王侯罪大恶极,就算是死一百次也不为过。</br>  但死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肯定得有个说法。</br>  不仅如此,最近整个天州的地界上都透着诡异。</br>  虽然表面上案子不多,但凭着直觉,唐定国明显感觉到有很多人潜入了进来。</br>  这还不算,关键自己的一双儿女也不省心。</br>  原本有着一份好职业的唐婴宁竟然辞职了,非要去给攀岩侠当经纪人,还要拍什么电影。</br>  唐少宗更离谱,跟一个什么国际钢琴大师称师兄弟。</br>  简直滑天下之大稽。</br>  一个近乎半文盲的家伙,上学的时候都是用绳子绑去的半废柴,竟然跟国际钢琴大师称兄道弟?</br>  真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br>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自己跟老婆的关系日渐融洽。</br>  虽然已经过了五十了,但唐定国莫名有种练小号的冲动。</br>  “哎,感觉好长时间没见到自己那个乖女婿了。”想志自己雄姿重现是得益于刘浪的医术,唐定国不由叹了口气。</br>  但想起沈默的身份,还是感觉不踏实,又赶紧给龙牙的朱雀打了个电话,将沈默杀死楚王侯的事告诉了对方,希望龙牙能够派人去帮忙抓捕沈默。</br>  朱雀当即答应了下来。</br>  涉及到了沈家这等级别的家族,仅仅靠警方的确已无力掌控了。</br>  而就在警方焦头烂额的时候,始作俑者的叶倾城已坐在了病床前,将从叶逢春口袋里拿的钥匙又悄无声息放了回去。</br>  看着还在昏迷中的叶逢春,叶倾城握着对方的手,轻声呢喃着:“逢春,你快醒过来吧,接下来,就看刘浪那小子的了。敢动你跟未央,我要让整个沈家陪葬。”</br>  “妈,你干什么去了?”叶未央拿着开水瓶走了进来。</br>  她看起来有些憔悴。</br>  叶倾城目光从叶逢春身上收回来,落在叶未央的脸上,“未央,是不是有段时间没见到刘浪了?”</br>  叶未央躲开叶倾城的目光,故作轻松道:“我见他干嘛?哼,我跟他又没什么关系。”</br>  叶倾城站了起来,摸了摸叶未央脸上的小痘痘:“傻丫头,好男人都是靠争取的。你看看,你明显是阴阳有些失衡啊,逢春现在已经脱离危险了,医生那边也说了,短则三五天,长则十来天就能醒过来,这里有妈,你有空多跟刘浪交流交流。”</br>  边说着,还故意眨了两下眼睛,仿佛在说:至于是怎么交流,你懂的。</br>  叶未央脸颊一红。</br>  “妈,你说什么呢,我脸上有痘痘只是因为最近经常熬夜。”叶未央把叶倾城的手拿开:“如果没什么事的话,那我先回公司了,最近公司的规模正在扩张,我得盯着点儿。”</br>  “去吧,记得跟刘浪见缝插针见见面啊。”叶倾城一句话,差点儿没把叶倾城雷倒。</br>  华国语言,果然博大精深。</br>  放下暖水瓶,几乎是逃也似跑出了病房。</br>  进入电梯。</br>  叶未央摸了摸脸颊。</br>  滚烫滚烫。</br>  “那个混蛋,这是把我忘了吗?”</br>  拿出手机,看着刘浪的号码,犹豫着是否拨打出去。</br>  但最终,还是没打。</br>  而是给苏妲己发了条信息:今晚,我去你那边住啊。</br>  另一边。</br>  朱雀接到了唐定国的电话后,很快就将事情汇报给了青龙。</br>  青龙略一沉吟,直接派朱雀跟玄武一起配合警方抓人。</br>  酒店里。</br>  沈默把自己陷入在沙发中,呆呆发着愣。</br>  他拿着一个外表看起来跟老年机一般的手机。</br>  那里面,只有一个号码。</br>  来天州之前,沈家老爷子曾把这个手机交到了沈默的手里,并告诉沈默,如果有处理不了的事情,就拨打这个电话。</br>  沈家老爷子说了,这次天州之行,是对他的考验。</br>  如果办得漂亮,以后家主的位置,就是他沈默的了。</br>  可是,来到天州之后,除了得到了千机盒之外,手下的人几乎都死得差不多了。</br>  现在虽然有了刘浪跟他手底下十几号人。</br>  但阿强一死,沈默总感觉刘浪有问题。</br>  至于向家族求助。m.biqubao.com</br>  沈默从来没想过。</br>  如果真求助了,就证明自己的本事不行,肯定又会被自己那些堂兄弟们借题发挥。</br>  大家族,就算是血脉相连,彼此间也处处竞争,甚至一有机会,说不定就会背后捅一刀。</br>  这就是现实。</br>  下午的拍卖会,沈默就是要试探试探刘浪,看刘浪是否真的可靠。</br>  犹豫了良久,沈默还是拨通了那个电话。</br>  很快,电话接通。</br>  那头传来一道丝毫不掩饰的喘息声:“啊……好,使劲!对,没错,加油。”</br>  沈默一怔,还以为打错了。</br>  那道女声再次响起:“小香主?”</br>  沈默这才意识到,自己根本没打错。</br>  难道爷爷让自己找的人,是个放荡的女人?</br>  沈默赶紧道:“没错,我是沈默。”</br>  “这个电话,是沈霸天给你的?”女人似乎极为享受。</br>  “是。”</br>  “好,告诉我地址,一会儿面谈。”女人没有废话。</br>  沈默连忙把自己的位置告诉了女人。</br>  女人随即挂掉了电话。</br>  与此同时。</br>  一间酒店的客房里。</br>  一个女人正骑在一名男子的身上。</br>  如果刘浪在这里,肯定能够认出二人。</br>  这俩人,正是唐婴宁以前的同学,上次在同学聚会上见到的那个班花陆芙跟他们的班长,孔斌。</br>  此时,孔斌浑身上下已布满了汗水。</br>  但是,依旧还在卖力耕耘着。</br>  “陆芙,我好喜欢你,好喜欢你啊!”孔斌一边喊着,眼神中充满了痴迷。</br>  陆芙伸手抚摸着孔斌的胸膛:“班长,没想到你这么厉害!咯咯,怪不得可以让楚将相那种女人喜欢呢。只可惜,我对用过的男人,基本就没兴趣了。”</br>  边说着,陆芙咯咯一笑,眼眸中陡然间闪过一抹诡异之色。</br>  然后,就见孔斌仿佛受了什么刺激一般,腰部更是宛如马达般急速运动了起来。</br>  “再快,再快!”陆芙的声音陷入癫狂。</br>  孔斌眼中的痴迷愈发浓郁:“我好喜欢,好喜欢你!”</br>  然而。</br>  仅仅持续了没有三分钟。</br>  孔斌忽然间重重倒在床上,身体更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消瘦了下去。</br>  陆芙从孔斌的身上走下,原本已有些粗糙的脸竟然好似变得细腻了很多。</br>  “没用的男人。”陆芙看了孔斌一眼,弯腰,伸手抚摸了孔斌的脸颊一把:“班长,刮骨刀的滋味如何?”</br>  孔斌,没有任何反应。</br>  两眼空洞木讷。</br>  只有小兄弟,高高挺立。</br>  赫然已经死了。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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