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徒儿凶猛 > 第670章 剪彩仪式
    于老爷子精气神十足,脸上洋溢着微笑。</br>  “你小子,勾起来我的酒虫,就不来了,难道让我老爷子请你?”</br>  沈问天笑着回应道:“老爷子,这才过去不到一个月,我给您喝的那种酒,没一个月可是消化不干净的。”</br>  那灵酒没有这个说法,对普通人的滋养效果也是随时喝随时有,但是老人还是要需要哄的,他只能胡说一通。</br>  于老爷子笑眯眯的哦了一声:“好啊,小天,择日不如撞日,我们过来参加剪彩,凑个热闹,不如就今晚,今晚来我家,咱们喝个痛快。”</br>  沈问天没有拒绝的理由,只能应了下来。</br>  “好,于老爷子,晚上我拿着酒去找你!”</br>  “这才对嘛,佳怡这两天从京都回来了,你们两个晚上好好相处。”</br>  于老爷子把于佳怡拽了过来,语气中满是责怪。</br>  “我还想抱孙子呢!”</br>  于佳怡去了京都,处理于家在京都的一些事情,也算是出去躲了一段时间,不出去躲着,这于老爷子总是想办法让自己跟沈问天上床。</br>  沈问天点了点头:“好!我努努力!”</br>  于佳怡白了沈问天一眼,一旁的林可可凑了上来。</br>  “姐,听爷爷的话啊,晚上我听墙根,要是没动静我可是要告诉爷爷的。”</br>  “我早晚被这个家逼疯……”</br>  于佳怡吐槽了一句,然后把头转到了一边。</br>  沈问天知道,于老爷子说出这种话,肯定就是感觉身体有些力不从心了,要是那灵酒的用处还在,他可没有心思管自己。</br>  “我都懂!于老爷子!晚上跟你多喝点,然后……”</br>  他朝着于老爷子用了一个你懂得的表情。</br>  于老爷子脸上变颜变色,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是好,这月他确实是交了几个女朋友,一开始选择的还是年纪相仿的老太太,之后他发现自己又可以了,所以最近换的都是年轻漂亮的女朋友,虽然有些到反天罡,但是他一直用哪个男人不喜欢十八的这种语言宽慰自己。</br>  “哈哈哈哈!”</br>  于老爷子尴尬一笑,然后拍了拍沈问天的肩膀。</br>  “你小子,晚上来家喝酒!”</br>  沈问天应下,看向了自己的干妈。</br>  李芷兰见沈问天走了过来,连忙关心的问道:“小天,我知道你忙,但是好歹也来看看干妈不是,这将近一个月不见了,干妈都想你了。”</br>  沈问天笑呵呵的说道:“没事,干妈,最近身体感觉怎么样?”</br>  这两家除了冯云归都吃过他送的丹药,所以无病无灾。</br>  没等李芷兰说话,冯云归就笑呵呵的走了过来。</br>  “沈总啊,好久不见。”</br>  自从沈问天搞过他一次,他对沈问天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舔,出去舔别人别人可能还觉得自己下贱,但是舔沈问天这个干儿子,那是理所应当,他甚至把舔换做了关心一词。</br>  沈问天看向冯云归,点了点他说道:“好久不见,最近没跟我干妈闹矛盾吧。”</br>  这句话把冯云归问的一愣,然后连忙挤出一个笑容说道:‘怎么可能,我跟芷兰的感情一向很好。’</br>  “那就好,最近分红应该每个月都拿吧。”</br>  沈问天对钱财这方面并不是很担心,他知道自己的师姐肯定不会亏待这两家。</br>  “拿着呢,拿着呢。”</br>  冯晓晓在一旁凑了过来:“我说沈问天,你能不能不要跟审犯人一样跟我老爹说话!”</br>  沈问天看向冯晓晓,他们两人经常见面,他知道这是冯晓晓的本体,对自己的态度有些不满。</br>  “哈哈哈!我跟我老丈人闹着玩呢!”</br>  冯云归连连点头,朝着冯晓晓说道:“晓晓,我跟我女婿好久不见,叙叙旧。”</br>  他一边说着,一边把沈问天拉到一边,小声的朝着他说道:“沈总啊,我最近发现芷兰意气风发,像是年轻了几十岁一样,皮肤也变好了,身体早先的一些老毛病没有了,我这身体状况感觉都跟不上你干妈的步伐了,我知道你这有办法,能不能让我也年轻一下,我不想总是被芷兰嫌弃。”</br>  沈问天一听就知道冯云归说的是那方面的事情:“这事对我来说简单,但是对你来说就是登天一样难,能不能行就看你表现了,还有几个月就过年了,我肯定要回家过年,过年的时候看看,如果可以我会帮助一下你!”</br>  冯云归不知道沈问天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了,之前动不动就驱逐冯家的那种霸气让他一直很忌惮。</br>  “好好好!”</br>  冯云归如小鸡吃米一样不断的点头。</br>  “好,晓晓那边就让她跟我着我吧,我们一起在做一个项目。”</br>  冯晓晓那边的大学还没有上完,所以沈问天提了一嘴,青莲门建设的差不多了,现在那里可不能没有冯晓晓。</br>  “这是自然,晓晓跟你在一起我放心。”</br>  两人有聊了几句其他的事情,随后分开。</br>  剪彩仪式分为两个地点,不少社会中的名流也过来参加剪彩仪式。</br>  时间差不多了,冯家和于家两家离开了这个会场。</br>  舞台上已经有不少明星登台,十分的热闹。</br>  钱金凤站在沈问天的旁边说道:“怎么样,以后就要做这个修行者商圈的老板了,心里激动吗?”</br>  沈问天笑呵呵的说道:“激动,解决了我灵石使用问题,当然激动,还是我师姐想着我。”</br>  钱金凤也是眯着眼:“小天,跟你在一起我才知道,原来有那么事情可以挑战,其实这个世界还是蛮有趣的。”</br>  “师姐,这才哪儿到哪儿,你不想跟师弟一起飞升,做一对快乐的男女?”</br>  “得了吧你,我这修为想要飞升还早着呢,反正我还有漫长的岁月可以过,慢慢修炼呗,不着急。”</br>  “你还是这懒惰的性子。”</br>  两人正在聊天之际,钟灵和苏媚儿出现在了会场内。</br>  沈问天双眼一亮:“你叫的?”</br>  “当然,怎么也算是你的一件大事,等以后这个商圈稳定下来,说不定还要开到江南市,但时候这两个小妮子不就能帮上忙了吗!”</br>  “师姐你这算盘打的好响啊!”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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