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末世,我能从丧尸变回人 > 第104章 得饶人处且饶人
    林风按照《三元分身术》功法运转。</br>  他的背后很快鼓起来一个肉球。</br>  肉球从鸡蛋大小慢慢变成篮球大小,最后变成了半个人高,两个人粗。</br>  林风身体的各个部分,全都被抽走一些,汇聚到身后的大包里。</br>  肉球里一个蜷缩的小人逐渐成型。</br>  林风身体不可避免的出现损伤。</br>  他马上运转《源血秘法》,补全自己的身体。</br>  他身后肉球里的小人也越来越大。</br>  最后噗的一声肉球破裂,小人掉了出来,球融入林风身体,。</br>  林风抱着这个小人,仔细打量。</br>  看着满身鲜血,身形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小人。</br>  林风感觉有些怪怪的,“星宇,我感觉,我好像生了个孩子。”</br>  “他可比你的孩子都亲近,和你本体的相似度,99.99999%,等你再凝聚出一个分身,灵魂三分,才算成功。”</br>  “没有源血秘法的支持,分身凝聚到一半我就得被抽干。怪不得很少有尸魔练成这功法。”</br>  “那是当然,没有点奇遇,根本练不成。这功法放在血骨家族只能吃灰。”</br>  林风将分身收入储物空间,处理了一下周围的痕迹,继续修炼。</br>  距离林风百米外的地上,一条手指粗,手指长的刀痕中,静静的镶嵌着一块尸魔血肉。</br>  这块血肉伪装成地面的模样,与周围融为一体,散发着淡淡的精神力。</br>  数千米外,坐在一个金属柱子后面的血骨辰乐,通过这块血肉将林风的一举一动收入眼中。</br>  “竟然练成了《三元分身术》,身体没有被抽干的迹象。他靠什么快速的补充身体的?</br>  难道是《源血秘法》?真是个幸运的小家伙。”</br>  噗,血骨辰乐吐了一口黑血,“看来我也撑不了三年。”</br>  ......</br>  来到地下空间的第四个月。</br>  林风凝聚了第二尊分身。</br>  修炼进度达到了四转,精神力壮大了十倍有余。</br>  这天林风正在修炼《血骨秘法》的精魂部分。</br>  他只感觉脑海中嗡的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碎了一样。</br>  然后自己的意识好像进入了一个充满鸟语花香的世界,精神力在其中流连忘返,不断壮大。</br>  突然,一个悦耳的女声响起,“这是哪一族的天才,没有师傅引领就闯了进来,要不要把他灭掉?”</br>  林风感觉到一股无比庞大的精神力笼罩了自己,自己似乎变得无比渺小,如同尘埃。</br>  这人一个念头就能灭掉自己。</br>  另一个声音苍老的声音响起,“别,万一是哪家的小天才呢,放他回去吧。就算是敌人也不要紧,他太弱了。”</br>  悦耳的女生说道:“小家伙你来早了,回去吧。”</br>  一阵天旋地转,林风的意识又回归了脑海。</br>  他感觉到自己的精神力似乎发生了一次质变。</br>  林风将这事和星宇说了一遍。</br>  星宇想了好长时间,“血骨家族有这方面的记载,精神力强者可以进入一个精神世界修炼。</br>  在那里大家都是意识体。</br>  自己不说,别人也分不清自己是哪个种族。</br>  那里是精神力强者的修炼圣地。</br>  精神力比较弱的,需要老师带着才能去那里修炼。</br>  但是有最低进入门槛,血骨家族几万年都没人达到这个门槛,记载的也不详细。</br>  你应该也没达到门槛,只是误打误撞进去了。”</br>  虽然有些危险,不过林风还挺怀念那个精神世界。</br>  ......</br>  又过了三个月,林风实力稳步提升,达到凡境七转,精神力也已经到了可以灵魂三分的境界了。</br>  当他准备切割灵魂,激活分身的时候。</br>  血骨辰乐来了。</br>  并非过来检查他的修炼进度,只是无聊来找他聊天。</br>  血骨辰乐坐在林风面前,静静的看着他。</br>  林风感觉自己的一切准备,好像都被看穿了,心中发毛。</br>  不由自主的怀疑老尸魔是不是能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br>  血骨辰乐嘴角勾起,意味深长的笑了笑,“想起了一些往事,找你聊聊。”</br>  说完,他的眼神迷离,似乎陷入回忆。</br>  “大概一万年前,血骨家族在血熊帝国四大家族中,排行第一位。</br>  那时候我为血骨家族少族长,意气风发,踌躇满志,誓要恢复血骨家族的荣光。</br>  这时,万年一次的兵员星历练开始。</br>  恰逢老族长归天,我成了族长。</br>  我和其他三大家族的少族长,莉迪娅伊莲娜、博德阿尔杰、菲利普亚特伍德一起来到兵员星。</br>  就是脚下的这颗蓝星。</br>  前期一切都很顺利,我不主张争斗。</br>  我始终觉得尸魔族从死亡中诞生,并非从争斗中诞生。</br>  所以我按照各家实力,将兵员星划分成了四个区域,大家互不干扰,自己收割自己的兵员。</br>  他们也都欣然答应了,很快完成了收割。</br>  正当我准备带着兵员返回时。</br>  莉迪娅伊莲娜联系了我。</br>  她说在这颗星球发现了遗迹,邀请我一起探索。</br>  莉迪娅伊莲娜是我们这一带最漂亮,最杰出的女孩,我也对她倾慕已久,欣然答应。”</br>  林风心说,这家伙当时太狂了,十有八九要中美人计。</br>  “我和她来到旁边的一处地宫,紧挨着咱俩这片地方。</br>  确实是一处遗迹,只是对尸魔族没什么价值。</br>  我和莉迪娅伊莲娜进入其中,被博德阿尔杰、菲利普亚特伍德带着家族精英偷袭。</br>  我仗着实力强大,带着几位长老,击败了他们,莉迪娅伊莲娜受了重伤。</br>  当时,莉迪娅伊莲娜说:得饶人处且饶人。</br>  让我以大局为重,别杀博德阿尔杰、菲利普亚特伍德,让他们用手中的兵员换命。</br>  我想这,杀了他们得罪了两大家族,确实很麻烦,就同意了。</br>  莉迪娅伊莲娜说要找个安静的地方疗伤,我没多想,和她来到了这里。</br>  结果她偷偷离开了,关上了那扇铁门,而我想尽了办法也出不去。</br>  莉迪娅伊莲娜和他们一起算计了我。</br>  后来他们抢走了我的兵员。</br>  还在铁门外杀光了我带来的家族成员。”</br>  说到这,血骨辰乐拳头握的嘎嘎响。</br>  “他们在门外猖狂的大笑声,至今还响彻在我的耳边。</br>  最糟糕的是,血骨秘典三层以后的部分只有我知道。</br>  没有后面的功法,这一万年,不知道血骨家族衰落到了什么地步,或许已经不存在了。</br>  这万年来,我在这里只能放出精神力,与一些凡人沟通,但没人能救我出去。</br>  想想自己当初有多愚蠢,居然信了那个娘们的鬼话,什么得饶人处且饶人,都是骗傻子的。</br>  这句话传到了现在这个文明时代,我从那些凡人口中得知,这句话前边还有一句。”</br>  林风仔细听了着。</br>  “前边那句是‘自出洞来无敌手’,我远没到无敌的地步,没人饶过敌人的资格,当初就该赶尽杀绝。”</br>  血骨辰乐看向林风,“以后你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br>  说完,血骨辰乐起身离开。</br>  他的身影似乎佝偻了几分,有些萧瑟。</br>  星宇说道:“这老尸魔被人玩的挺惨的。”</br>  林风看着血骨辰乐的背影,“星宇,我感觉他好像在真心教导我。”</br>  “血肉生命的感情太复杂了,我也分不清他是真情还是假意,不过大概率他还是要夺舍你。</br>  他成功了,你的一切都是他的,他教你的都的还回去。”</br>  林风点头,目光变得坚定。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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