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末世,我能从丧尸变回人 > 第107章 家,我回不去了
    只见老尸魔身前的血光,猛的明亮一瞬。</br>  林风分身发出的舍魂斩,竟然如同光打在镜子上,转了个角度射向林风另一具分身。</br>  轰隆。</br>  林风另一具分身直接被轰成了漫天血雾,渣都不剩。</br>  血骨辰乐转身笑道:“老师这招《血镜折光》你觉得怎么样?</br>  哦,看我这记性,忘记教你了,呵呵。</br>  老师也只是刚刚悟出。”</br>  林风心中满是震撼,“星宇,这是什么秘法?也太强了,竟然能将别人的攻击转移。”</br>  “这是顶级的战斗秘法,有点像你们这个星球上的一部武侠小说中的绝世武功,斗转星移。</br>  确实强大的不像话。</br>  不过,他这功法好像只能让攻击偏移,还做不到反弹。”</br>  林风两具分身连带灵魂被毁,导致他头痛欲裂,应对血骨晨乐的攻击极为艰难。</br>  但血骨晨乐始终没有破坏林风的肉身。</br>  “林风,老尸魔想要夺舍,不会对你主体的肉身下死手的。”</br>  “我知道,我正在发动源血秘法,全力恢复灵魂。”</br>  “小家伙,害怕不害怕?我会吞噬你的灵魂,占据你的肉身,你的一切都将是我的。”</br>  血骨晨乐走向林风,他距离林风还有十几步时,收回了漫天的骨刺。</br>  林风直接控制八只六管格林机枪,射击血骨晨乐。</br>  哒哒哒。</br>  砰砰砰。</br>  机枪子弹打在血骨晨乐身上,就像挠痒痒一样。</br>  血骨晨乐完全不惧子弹的冲击力,继续往前走。</br>  到了他这个境界,这种普通的热武器已经伤不了他分毫了。</br>  林风直接将八支六管格林机枪全部收入储物空间,目光紧盯着血骨晨乐。</br>  血骨晨乐停在林风身前,笑了笑,灵魂直接离体,瞬间钻入林风识海。</br>  林风的灵魂缩在识海一边,严阵以待。</br>  血骨晨乐的灵魂体,比林风的大了两倍,散发的威压就让林风的灵魂体瑟瑟发抖。</br>  血骨晨乐的灵魂体凝聚成了他自己的模样,和蔼说道:“徒儿不要害怕,一万年来没有任何补给,我早已经是强弩之末,灵魂根本受损,无法进行夺舍。</br>  刚才只是给你上了最后一课。</br>  你太嫩了,面对行星级强者你还差得远。</br>  老师对你没有恶意。</br>  你的到来,是上天对我的恩赐。</br>  你在地上的所作所为我都看在眼中。</br>  你的性格太像我了。</br>  记住我教过你的东西,不要和我犯相同的错误。</br>  未来你若是去尸魔族,将《血骨秘典》带回血骨家族,有可能的话照顾一下我的后人。</br>  尽管我落得这个下场,我依然认为争斗绝非宇宙的主旋律......”</br>  说着,血骨晨乐的灵魂体散发出无数白色光点,慢慢融入林风的识海。</br>  林风感觉自己的灵魂,正在飞速壮大,完全没有出现被夺舍的迹象。</br>  血骨晨乐的灵魂体则越来越淡。</br>  林风这才相信血骨晨乐的话,情不自禁的喊了一声:“老师!”</br>  血骨晨乐笑了笑,“这句老师,叫的还算真诚。”</br>  接着他叹了一口气,抬起头似乎在遥望远方。</br>  “哎......家......我回不去了。</br>  你带着我的记忆,替我回去看看吧。”</br>  林风心中一痛,血骨晨乐作为尸魔族,又来蓝星收割,他本是自己的敌人。</br>  可他却真把自己当作弟子,对自己倾囊相授。</br>  他想起血骨晨乐刚刚的嘱托,“争斗绝非宇宙的主旋律。”</br>  这可能也是他收自己为徒的原因之一吧。</br>  他就算不能夺舍,灭掉自己还是很容易的。</br>  血骨晨乐的身影越来越淡,依然笑看着林风。</br>  他把一切都寄托在了林风身上,心中已无多少遗憾。</br>  林风伸手去抓血骨晨乐的灵魂体,却抓了一个空。</br>  “老师,你赶快出去,回归自己的身体,也许还能活着。”</br>  血骨晨乐摇了摇头,张开双手。</br>  砰,他的灵魂体彻底化作白色光点,犹如满天繁星。</br>  “好好活着......”</br>  这是血骨晨乐留给林风的最后一句话。</br>  满天繁星消散,林风的灵魂体长大了一倍,识海也跟着变大。</br>  如同从一个小黑屋,变成了一个大教室。</br>  ......</br>  过了许久,林风睁开了眼睛,眼中充满了哀伤。</br>  眼前血骨晨乐的肉身,已经化为一堆灰烬。</br>  “林风,你真的赢了,老尸魔太强大了,我以为你铁定失败。”脑海中星宇兴奋的声音响起。</br>  林风一愣,“不要在这样称呼我老师,他叫血骨晨乐。你怎么知道是我,而不是他。”</br>  星宇愣了一下,“我与你的灵魂印记绑定,你失败了,灵魂印记被抹除,我也会被重置。</br>  为什么不让我叫他老......,咱们不是一直这么叫他吗?”</br>  林风将刚刚识海中的记忆共享给星宇。</br>  星宇恍然,“这个血骨晨乐教导你,还真是煞费苦心啊,一直给你压力,最后还给你上了生动的一课,我都以为是真的要夺舍。</br>  对了,他的《血镜折光》传你了吗?”</br>  林风点了点头,“老师把自己所有的记忆都给我了,这次真的是毫无保留。”</br>  星宇感叹道:“这么好的老师整个宇宙也没有几个。”</br>  “星宇,我准备派一个分身去尸魔族,去血骨家族,完成老师的遗愿。”</br>  “应该的,派一个分身在尸魔族发展,是非常有必要的。</br>  你的变身能力是尸魔,在尸魔族才能更快的成长。</br>  人族和尸魔族两边都留有分身也更安全。另一个分身可以隐藏起来修炼,这样简直万无一失。”</br>  林风只是想实现老师的遗愿,老师一直惦记着家里的弟弟、妹妹和族人。</br>  血骨晨乐化成灰后,五位长老也化成了灰。</br>  尸魔族也有落叶归根的习俗。</br>  林风从储物空间中拿出六个小盒子,</br>  将他们收起来,又放回储物空间,准备带回尸魔族安葬。</br>  之后林风又重新孕育两个分身。</br>  将一个分身收入储物空间,留一个在这里修炼。</br>  然后他向金属门走去。</br>  走了两步,林风回头看了一眼,“星宇,留在这里的分身怎么补给。”</br>  “没有必要担心这个,他有你所有的能力,能变身,能打开储物空间。</br>  你和分身的灵魂共享,分身能和你的本体打开同一个储物空间。</br>  分身缺什么你放入储物空间,让分身取就可以了。</br>  就这个能力,在宇宙中做生意你也能成巨富。”</br>  林风还真没用分身打开储物空间,试了一下,果然可以。</br>  自己这次突破,储物空间也从十立方米,扩大到了二十立方米,暂时够用了。</br>  他扫了一眼这片空间,似乎还能看到血骨晨乐教导自己的身影。</br>  又停留了片刻,他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这里。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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