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官场:从一等功臣到省委书记 > 第二百六十七章 我枪法最好,我先上!
    人的一生,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一场修行。</br>  任何没有经过深思熟虑且不经推敲的念头,都有可能让自己的心灵出现偏差。从而被偏激的想法带上岔路。</br>  沈青云其实不是那种快意恩仇的人。</br>  但他很清楚。</br>  有些罪犯可以称之为人,而有些罪犯根本就不是人,甚至说他们是畜生都是对畜生的侮辱。</br>  就在刚刚那一瞬间,沈青云脑子里冒出的想法,是他要不要考虑在抓捕过程当中,把张恺和李学军等人击毙。</br>  毕竟作为警察,而且还是刑侦大队的大队长,他开枪击毙了拒捕的犯人,大不了就是一份报告而已。</br>  但沈青云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br>  因为他害怕自己养成用自己的善恶去代替法律的习惯。</br>  习惯是一种很可怕的事情。</br>  因为习惯代表着时间,当人一旦习惯了某件事,那就会在人心深处埋下种子,从而变成理所当然的东西。</br>  这很危险!</br>  就好像赌徒似的,习惯了赌桌上来钱快,享受到了甜头,你让他干一个月几千,赚个万八的工作,他根本坚持不下去。</br>  沈青云很清楚。</br>  他如果习惯了用手里的枪来给那些犯人进行判决,那时间久了,他就会完全用自己的喜恶来判断一件事。</br>  那时候,手里的枪,就会成为凶器!</br>  努力摇摇头,沈青云深吸了一口气,对身边的人说道:“告诉所有人,准备好,对方可能有三个人。”</br>  和他坐在同一台车的副中队长马上拿起手机通知了后面警车里的人。</br>  一时之间,所有人都提高了警惕。</br>  毕竟抓一个人和抓三个人的难度不一样。</br>  片刻之后,车队终于来到了和平农场附近。</br>  在出发之前,沈青云已经叫人联系了负责管理这边的和平派出所,他们派了一个副所长过来。</br>  “刘所,怎么样了?”</br>  沈青云下了车,对刘副所长问道。</br>  “可以确定,他应该在家。”</br>  刘副所长叫刘浮生,跟沈青云也不是第一次打交道了,低声说道:“我刚才带人远远盯着他们家来着,没人进出。”</br>  “没被发现吧?”</br>  沈青云眉头皱了皱道。</br>  “没有,我们都是便装。”</br>  刘浮生想了想说道:“不过有个问题,按照我们掌握的情况,胡明家里有两个妹妹,他父母也应该在家,如果那三个人万一拒捕的话,会很麻烦。”</br>  “这倒是个问题。”</br>  沈青云想了想,看向刘浮生:“你有什么办法么,刘所?”</br>  “要不然,我带队,沈局您找两个身手好的同志,扮作人口普查的干警?”</br>  刘浮生沉吟了片刻,咬着牙说道:“这应该是最好的办法,要不然就只能把胡明的家人引出来,但那样太冒险了。”</br>  沈青云听了他的话,没有马上答应,心中却权衡了起来。</br>  对于人口普查这种事情,农村人是不太在意的,反正每年都要来这么几次。</br>  不得不承认,刘浮生提出的这个办法,虽然很冒险,但其实很具备操作性。</br>  沈青云记得警校的一位老师曾经说过,看到机会不难,看到机会抓住机会的才是英雄,看到机会却窝在那里一动不动的是狗熊。</br>  做警察,要是东怕西怕的,还是老老实实在家躺着吧。</br>  过了半天之后。</br>  沈青云抬起头,看向刘浮生道:“我跟你进去。”</br>  “啊?”</br>  这下子,连刘浮生都愣住了。</br>  他是真的没想到,沈青云竟然要跟自己一起进去。</br>  要知道,沈青云可是副局长,这要是出了什么意外,自己怎么跟上面交待?</br>  “沈局,不行,您不能冒险,还是我带人进去吧。”</br>  三中队的副中队长陈贵林,直接对沈青云说道。</br>  “是啊。”</br>  刘浮生也连忙说道:“沈局,您去不合适。”</br>  “没什么不合适的。”</br>  沈青云摇摇头,直接说道:“论枪法论搏击,你们都比不过我。再说了,我是这次行动的指挥官,怎么行动我说了算。”</br>  说着话,他看向刘浮生道:“我跟你进去。”</br>  陈贵林跟刘浮生两个人面面相觑,却不得不承认,沈青云说的没有错。</br>  这位沈局长是出了名的枪法好,而且还能打,之前那个赫赫有名的持枪悍匪林虎一伙人,就是被他给打死打伤的。</br>  对付胡明和李学军等人,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br>  无奈之下,众人只好按照沈青云的部署行动起来。</br>  很快。</br>  村委会的大喇叭响起了村长的通知。</br>  “乡亲们,派出所的同志来进行人口普查了,各家各户都留下人,要配合派出所同志的工作,有几口人要跟户口上一样,不然下次分地的时候,小心没地种!”</br>  胡明的家里。</br>  听到大喇叭传来的话,他老娘跟老爹对视了一眼,随即看向胡明:“大明,你能不能找个对象,明年结婚?”</br>  “为啥呀,爹。”</br>  胡明没明白自家爹妈的意思。</br>  “你懂个屁,你要是找个对象结婚生孩子,后年咱家分地的时候,就能多分一垧地,你知道那是多少钱么?”</br>  胡明的父亲瞪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道:“整天跟那些狐朋狗友瞎混,有毛用?”</br>  听到父亲的话,胡明脸色微变,无奈说道:“爹,你就别骂了,我明天就跟他们出去打工挣钱,行不行?”</br>  话还没说完,门外便传来了一阵敲门声。</br>  “谁啊?”</br>  胡明的母亲站起身,一边走出去一边问道。</br>  “派出所的,人口普查,登记常住人口信息。”</br>  门口响起了刘浮生的声音。</br>  “啊,是刘所长啊,您咋还亲自来了?”</br>  胡明的母亲之前见过刘浮生,毕竟他是派出所的副所长,偶尔会来农场这边巡逻。</br>  听到母亲跟刘浮生打招呼,胡明原本想要站起来的身体,顿时放松了许多。</br>  有句话叫做贼心虚,他现在就是这种状态.</br>  平时还好,但前几天自己和江小刚等人做下的事情,实在是让他没什么底气。</br>  不过既然母亲认识门口的民警,那看样子就真的是派出所来进行人口普查的,他悬着的心也算放了下来。</br>  可他并不知道是,在悄无声息之间,附近的居民全都被疏散了。</br>  而他们家的前后左右,早就已经布满了荷枪实弹的警察!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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