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重生七零飒妻归来 > 第1026章 嫁衣
    吴秋月正想着让谭娇娇试穿一下,要是有需要修改的地方,也还有时间。</br>  谭娇娇去里屋换衣服,外面的人也是热闹得厉害。</br>  “秋兰,我可是听说了,你家谭城高升了吧,正好,娇娇要出嫁,你们这也算双喜临门了!”</br>  “那可不,谭城这孩子是真有本事,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团级,未来可期。”</br>  “娇娇嫁的也好,赵磊这孩子也是咱们看着长大的,现在都读军校呢,这将来也不简单。”</br>  “嗨,娇娇跟赵磊小的时候就经常在一块玩儿过家家,娇娇那孩子粉嘟嘟的,看着就招人稀罕,经常假扮新娘子,赵磊就是她的小新郎官。</br>  谁能想到,小时候的事居然成真了!</br>  两个孩子都长成大人,还都这样优秀,这以后娇娇嫁过去,赵磊肯定把人放在心尖上疼。”</br>  夏秋兰身边围着的都是老邻居,也都是看着谭娇娇跟赵磊长大的,所以,他们有调笑也有感慨。</br>  夏秋兰笑笑,将喜糖递到几人手里,说道:“我呀就希望他们小夫妻和和美美,日子红红火火,就心满意足了!”</br>  “对对,这往后啊都是好日子,秋兰就等着享儿女的福吧。”</br>  “奶……奶奶……”壮壮朝夏秋兰伸手。</br>  “这就是咘咘跟壮壮吧,才几个月没见又长高了,嘿!小胳膊小腿真壮实!”正好林舒带着小哥俩过来,屋里的人一下把话题扯到孩子们身上。</br>  一个个看着白白嫩嫩的咘咘壮壮,简直稀罕得不行。</br>  被这么多人围着,壮壮这臭小子一点不认生,别人夸他,他就跟着傻乐,偶尔还拍几下小胖手,逗乐的表情别提多可爱。</br>  一下哄得众人直往他小兜兜里塞糖果。</br>  咘咘不出声,可他板整的小脸让人想上手捏。</br>  夏秋兰哪儿能让自己宝贝孙子遭毒手,赶紧把咘咘抱怀里,借机躲开了别人的捏脸,跟林舒使眼色。</br>  “孩子们想妈了,我先送他们过去。”</br>  这些个女人,手上不知道沾染了多少细菌,还想捏她孙子的小脸,万一给捏得流口水怎么办?</br>  老人间有个说法,经常捏孩子的脸,孩子容易流口水。</br>  况且,小哥俩的脸这么嫩,大人手上没个轻重,万一给捏红肿了,她不得心疼死。</br>  就这样,小哥俩被转移阵地。</br>  林舒进去的时候,恰巧听见里屋的门被推开,一眼就看到身穿大红色衣裙外套的谭娇娇走出来。</br>  “嘶!”几人齐齐抽气。</br>  “美,太美了,娇娇你这身衣裙走出去,还不得把赵磊迷得五迷三道的!”</br>  “没错,这也太好了!衣服好看,把你身段都给衬托出来,还有这布料,也太好了。”</br>  “我更喜欢你这外套,样式大方,款式也大方,关键穿你身上显得身材高挑修长,总之,这衣服就俩字,好看。”</br>  “我更喜欢这毛衣,毛衣好看,要是换个颜色,平时穿都好看,秋月姐,这真是你自己做的吗?”</br>  这下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在吴秋月身上。</br>  见她点头,众人“哇”的一声!</br>  “秋月同学,不是,嫂子,你是我亲嫂子,你看能不能也帮我定做一件娇娇身上的毛衣啊?不过大红色就算了,我皮肤黑,还是换米色吧,价格您开啊!”</br>  “还有我还有我,嫂子,那件毛呢外套我喜欢,您看看也帮我做一件呗,大红色没事,我喜欢红色。”</br>  王春妮跟刘红霞看着吴秋月,都要成星星眼了。</br>  女人嘛,见了好看的衣服都走不动道。</br>  更何况设计衣服的本人就在这里。</br>  孙小梅跟张洁还有郑淼几人也眼巴巴的看着她,不用说,吴秋月一眼就看穿她们的心思。</br>  全都把喜欢两个字挂脸上了。</br>  “我没想到把这些衣服的款式拿出来做普通款,不过要是你们喜欢,我可以略微改动几个地方,然后拿给林舒姐,让她去找人帮你们做,毕竟她家不缺布料跟毛线。”吴秋月把她家两个字咬得极重,笑着揶揄,把机会甩给林舒。</br>  反正最近她经常跟赵子谦待一块,给他们添点话题不是问题。</br>  林舒哪儿能猜不透她的心思,睨她一眼,然后就爽快地点头。</br>  “这些衣服的款式我也很喜欢,等我明天拿去给赵子谦看看,要是他看不上眼,我就给你们单独安排。”</br>  “哇林舒姐,你也太好了!那我要两件……不对,三件,我要三件毛衣,换不同的颜色,给我姐跟我妈都要两件。”</br>  还不需要布票,拿回家做年礼多好。</br>  “我,我也要两条裙子,送我姐当结婚贺礼,她正好年底也要结婚。”</br>  孙小梅高举手,“我,我想要一件这个外套,我家老太太喜欢这款,不过得给她穿黑色。”</br>  连张洁跟郑淼都被新衣服给俘获了。</br>  然后,谭娇娇就两手叉腰,气鼓鼓的。</br>  “喂!你们够了啊!”说好看她穿嫁衣,谁知道这会儿都跑去围着她嫂子定做衣服去了。</br>  就,很离谱。</br>  “嘿嘿,我们就是没受住漂亮衣服的诱惑。”</br>  “嘿嘿,还不是因为你穿了漂亮我才忍不住。”</br>  谭娇娇本来就没多生气,现在看朋友们又夸奖她,立马就甜滋滋地问道:“你们真觉得嫁衣好看?”</br>  “好看,不好看我们也不可能跟嫂子定做。”</br>  “就是,你都不知道我们现在有多嫉妒你。”</br>  谭娇娇扬扬下巴,“嫉妒没用,这是我嫂子。”</br>  几个人也没再多待,毕竟家里也挺忙的,放下东西就离开了。</br>  谭娇娇约定,等她改天再请几个人吃饭。</br>  这时候其他添妆的人也都离开了,屋里只剩下吴秋月。</br>  “嫂子,谢谢你!”谭娇娇是真心感激秋月。</br>  因为小嫂子嫁过来,她才能认真的学习,考进大学,还给她这么多压箱底的东西,给她撑腰,给她底气。</br>  没错,压箱底的钱就是一个姑娘在婆家人面前的底气。</br>  “嘿,都是一家人,这么客气做什么,你也赶紧收拾下,等会儿咱们一块去奶奶那边,大伯母可是好不容易才在你结婚前赶过来。”</br>  没错,就刚刚夏秋兰告诉她,大伯母今天下午的火车,一家人都要去老宅。</br>  “大伯母跟表弟表姐都回来了?”谭娇娇惊喜道。</br>  吴秋月点点头,“嗯,听妈的意思是都过来了!”</br>  “噢好,我这就收拾。”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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