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重生七零飒妻归来 > 第1027章 顺其自然
    吴秋月还是第一次见到大伯家的大堂姐谭玲。</br>  上次她跟谭城结婚,谭玲家里小儿子不舒服,路途又远,也就没来回折腾,不过她也收到了谭玲给的结婚礼。</br>  谭玲是谭家第一个小辈儿,今年刚三十多一点,第一次见面,吴秋月看到谭玲险些以为看到了谭耀光的女子版。</br>  真的,长得也太像了,那五官跟气质,跟谭城都有两分相似。</br>  谭玲一头利落的短发,眉宇间透着英睿,行动间也充满干练。</br>  谭玲早些时候是跟着谭老爷子的生活的,所以从小就被当成男孩子养,也就造成了她现在这样利落的个性。</br>  “大伯母,大姐,你们好,欢迎你们回家。”吴秋月先跟几人打招呼。</br>  “快,快把咘咘壮壮抱过来,让大奶奶看看!”唐美云笑着迎上来,看着两个小家伙,眼睛都要移不开了。</br>  这是谭城的两个儿子。</br>  他们只在照片上看到过,今天还是第一次见。</br>  “秋月你好!我是谭玲。”谭玲朝秋月伸手。</br>  吴秋月握上去,相互点头。</br>  吴秋月:“……”这大姐挺公式化的。</br>  真不是谭玲想拉开距离,是她有点不知道该怎么跟这个弟妹相处。</br>  她见过吴秋月照片,也从她妈口中听说过一点秋月的事,她就觉得不太真实。</br>  毕竟从照片上看,小姑娘娇娇软软的,她一根手指头都能把对方捏碎。</br>  她还无情地吐槽来者,说谭城这么个大老粗没想到娶回来个小娇娇。</br>  谁能想到,就她眼里的小娇娇,居然是个那么有魄力有本事,有思考又很聪慧的姑娘。</br>  等她完全听完吴秋月做出的事,是真的有些颠覆她的认知。</br>  更感叹,她家谭城是走了狗屎运,才从村里将人家小姑娘娶回来。</br>  “大姐好!”两个人寒暄了两句,然后家里人就让他们赶紧入座。</br>  唐美云跟夏秋兰哄着两个孩子。</br>  家里今天吵闹,咘咘跟壮壮今天中午没睡午觉,这会儿小脑袋就一点一点的,小眼睛半眯着,别提多可爱。</br>  唐美云看着小哥俩睡着的样子,不禁想起了自己的大儿子。</br>  要是向前还活着,也该娶妻生子,孩子都要比谭城家双胞胎大了。</br>  大儿子的牺牲,是她心底永远的痛。</br>  妯娌两个人去安放小哥俩,谭娇娇则是拉着秋月跟谭玲说话。</br>  “姐,程程呢?怎么没带他一起过来?”</br>  程程是谭玲的儿子,大名荣似锦,小名程程,取的是前程似锦里的字。</br>  “他在那边读书呢!你姐夫又忙,家里有老人照看,也不需要我天天盯着,所以我把他们都扔海城自己过来了。”</br>  谭玲在海城嫁的人,也是跟谭耀光老战友家的儿子,知根知底的,谭玲跟对方也是自由恋爱,所以,两个人感情很好。</br>  现在又给对方生了个儿子,可以说,谭玲过得很幸福。</br>  从谭玲的言行举止中也能看得出来,谭玲是真过得不错。</br>  “对了,赵磊对你怎么样?你们打算在哪里居住?总不能刚结婚就要两地分居?”谭玲刚来,还不清楚赵磊现在的情况。</br>  谭娇娇就将赵磊考上军校,这两年都会在京都读书的事说了。</br>  谭玲咧嘴笑起来,“不错,你们都是大学生共同进步,结婚生孩子,家里也热闹了,让家里老人帮忙带孩子,你跟赵磊拼事业,不错,家庭事业都能兼顾。”</br>  提到结婚生孩子,谭娇娇还有点羞,“我跟赵磊都觉得现在生孩子不是时候,毕竟我们都要上学,离毕业还得两年,到时候我们学业跟孩子照顾不过来,所以想晚点生孩子。”</br>  谭玲点点头,还不忘提点道:“那这事你们跟赵磊爸妈通过气没有?别到时候再弄出误会。”</br>  这年头,结婚两三个月没怀上婆家就催生的,也不是没有。</br>  娇娇两个人离毕业还得两三年呢,这期间肯定要有不少闲话。</br>  赵家那边,赵磊好像也是唯一的儿子,恐怕赵妈会急眼,到时候再怨到娇娇头上,会影响两夫妻感情。</br>  再深的感情,也经受不住鸡零狗碎的磋磨,所以,这事提前说清楚,总比到时候被人指着鼻子瞎骂强。</br>  “这事我跟赵磊说过了,他也是答应的,觉得我们还在读书,有了孩子恐怕也没精力照顾好,所以,他也支持我们晚点生。</br>  至于赵妈那边,赵磊应该跟她提过。”</br>  听他们提到生孩子,吴秋月猛地反应过来。</br>  上辈子好像公家出政策,要控制人口增长,提出了计划生育的政策。</br>  她记得因为政策的出台,城里好些生了闺女的人家,都被逼着离婚。</br>  理由很简单,就是不能让他们儿子绝后。</br>  既然女人生不出儿子,还占着茅坑不下蛋,干脆休了另娶,为的就是生儿子。</br>  赵磊跟娇娇两人都是城里户口,赵磊也是军人,还是军婚,再加上谭家赵家这样的身份……</br>  现在看,赵磊爸妈都很喜欢娇娇,也是开明的父母,可谁知道会不会中途变副嘴脸?</br>  千万别试探真心,也别相信人性,几千年根深蒂固的传宗接代思想,可不是轻易就能扭转。</br>  吴秋月更相信把未知的可能抓在自己手里。</br>  其实真说起来,怀孕读书也没那么难。</br>  她有玉露水,娇娇怀孕要是不舒服大不了给她喝几滴,更何况还有两年就毕业,等结婚怀孕还不知要多久。</br>  三个月,半年,一年……</br>  都有可能。</br>  在吴秋月看来不如顺其自然。</br>  吴秋月这么想也就跟谭娇娇这么说,反正她要是一年后怀孕,离毕业也就一年,到时候刚生完孩子,又要适应新工作又得照顾孩子,才是真累。</br>  倒不如趁现在,有人帮忙,学习上也并没那么累,还能避免未来婆媳不和,哪怕生的是闺女,赵妈也没理由埋怨。</br>  能生答应生,跟不想生不能生,可不是一个概念。</br>  谭娇娇一向听秋月的话,觉得嫂子肯定是为她好,想了想,早生晚生都得生,似乎纠结没用。</br>  “那我就顺其自然!”</br>  “嗯,顺其自然就好,不用强求。”吴秋月点点头,非常赞同。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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